成都通瑞永立置业有限公司 商品房开发项目(通瑞·月光湖二、三期)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成都通瑞永立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开发项目(通瑞·月光湖二、三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商品房开发项目(通瑞·月光湖二、三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双流县公兴镇草坪村一社 建设单位:成都通瑞永立置业有限公司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4893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商品房开发项目(通瑞·月光湖二期、三期),总占地面积54304.13m2(约合81.45亩),总建筑面积为250700.17m2,建筑主要为9栋21~26F高层住宅楼和一栋2F独栋商务中心用房构成,其中:二期总建筑面积76509.02 m2,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76509.02m2,包括住宅建筑面积75305.89m2,非住宅建筑面积1203.13m2(物管用房、商业用房);三期总建筑面积174191.15m2,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98290.32m2,地下建筑面75900.83m2。本项目建设用地区域内较平整,无不良地质现象。 2、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重点是加强管理,只要精心安排,施工进度严格管理,对扬尘、噪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治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施工产生的弃土及时回填和清运,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即影响结束。 2、营运期 (1)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小区的污水可通过小区污水管网接入南侧牧华路上的市政污水管网。 (2)环境空气:地下停车库内合理安置机械抽排风设施,将汽车废气和地下设备房废气引至地面绿化带。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的要求,由集中烟道油烟收集后在楼顶达标排放。 (3)声学环境:各种机组设备置于地下室,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墙体隔声、消音、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运行时场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于垃圾中转房,再交由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 3、公众意见征求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对项目建设的态度;项目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环境质量和本地居民生活的影响;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项目环境影响;其它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业主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成都通瑞永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艳 联系电话:13348865542 通讯地址:成都市双流县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联系人:董工 电话:87057760 通讯地址:成都市芳邻路8号 现将环评公示如上,如有意见请在十个工作日内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