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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福州龙朋涂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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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stal8790 发表于 2011-7-26 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州龙朋涂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福州龙朋涂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福州龙朋涂料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为了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国家环境保护局),特做此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11年7月25日-2011年8月5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所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等有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龙朋涂料有限公司   
地    址:闽侯县白沙镇南山洋工业集中区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950204076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057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7号韦伯时代中心C座1911
联 系 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591-87809603   传真:0591-87987861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龙朋涂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龙朋涂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春盛
建设地点:闽侯县白沙镇南山洋工业集中区
经 纬 度:东经119°04′17″、北纬26°12′29″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性    质:新建项目
行业类别:C2641 涂料制造
投资总额:2700万元
生产产品及规模:年产热固性环氧型粉末涂料600吨、热固性聚脂环氧粉末涂料1000吨及热固性纯聚脂粉末涂料600吨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
根据《2010年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闽江(福州段)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闽江流域福州段水质总体保持良好,各断面水质均值达到相应的功能区标准。另根据2011年6月福州市环境保护网站公布的福州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闽江(闽侯段)水质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
根据厦门建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地东侧农灌渠的水质监测结果表明,水质评价因子中pH、COD可符合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标准,而BOD5、NH3-N超出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标准限值。
(2)大气
根据《2009年第三季度闽侯县域环境质量的通报》,闽侯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均保持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水平。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粉尘,根据厦门建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的PM10可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3)声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各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为42.1~52.9dB(A),夜间噪声为40.2~46.6dB(A),可符合GB3096-2008中3类标准;北侧居民监测点昼间噪声为52.4、52.7dB(A),夜间噪声为41.2、41.1dB(A),可符合GB3096-2008中1类标准。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项目建设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运营期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动力机械燃油时排放少量的SO2、NO2、CO、烃类等污染物,装修期间的有机废气等。
施工时位于下风向的敏感目标楼格村(84m)、南山村(133m)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施工车辆、动力机械燃油时排放少量的SO2、NO2、CO、烃类等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装修有机废气对周边各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2)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废气(液化气燃烧烟气、油烟废气)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
本项目自备有食堂,以液化气作为燃料,液化气是一种较为清洁的能源,其排放量较小,且为间歇性排放,因此食堂内使用液化气所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食堂油烟废气拟安装静电油烟净化器(根据有关类比,油烟去除率达80%以上)进行处理,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规定的标准(小型规模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为60%,油烟废气浓度小于2.0mg/m3)后通过排烟管道通向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粉尘正常排放时,项目研磨工序排放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高度为15m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粉尘正常排放时下风向最大预测浓度增量为0.007291mg/m3,占各评价标准浓度限值的比例为1.62%;敏感目标中污染物预测浓度值最大的为楼格村,其粉尘下风向预测浓度值为0.0066801mg/m3,可符合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粉尘事故排放时,项目研磨工序排放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气筒高度为15m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粉尘非正常排放时下风向最大预测浓度增量为0.7291mg/m3,占各评价标准浓度限值的比例为162.02%;敏感目标中污染物预测浓度值最大的为楼格村,其粉尘下风向预测浓度值为0.68mg/m3,超过GB 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因此为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应杜绝事故排放。
项目无组织排放时,由于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源强小,场界外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场界外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应为100m。
2、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
项目施工期,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基本上因施工阶段不同而移动。根据预测结果:土石方阶段,昼间当与场界距离大于10m时,施工场界昼间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要求;打桩阶段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要求;结构阶段,各种施工机械位置距施工场界大于10m时,昼间施工噪声可达《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要求;装修阶段,车间与场界最近距离为7.5m,昼间施工噪声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要求。根据以上预测结果,为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标,需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及设置施工机械。
此外,在保证场界噪声达标时,各施工阶段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但建设单位仍应精心设计施工进度,规范施工,不能为了追求进度而影响敏感点的日常工作、生活。
(2)运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投产运营后,经过减振、消声、厂房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预测值叠加现状值后昼间噪声值均可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昼间65dB(A)];最近敏感点南山村、楼格村噪声预测值昼间均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昼间5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不对其进行预测分析。因此,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固体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中的一部分如建筑废模块、建筑材料下角料、破钢管、断残钢筋头、包装袋以及废旧设备等基本上可以回收;而另一部分如弃土、废沙石等建筑材料废物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没有回收价值,如果随意倾倒和堆放,不但占用了土地,而且污染了周围环境,影响周围环境的景观。因此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废料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填充材料充垫场地、便道、路堤等,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堆埋。工程建筑施工单位应该在施工前向所在的当地渣土管理所申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计划,明确渣土的运输方式、线路和去向。
车辆运输土方时,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撒漏;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使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限度,做到发展与保护环境相协调。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力和物力,在一个月内将工地建筑垃圾及渣土等处置干净。
拟建项目施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2kg/d,主要包括残剩食物、塑料、废纸、各种玻璃瓶、动物骨刺皮壳等,如不及时清理,在气温适宜的条件下会滋生蚊虫、产生恶臭、传播疾病。因此应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经此处理后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弃原料包装袋、成品包装箱以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原料包装袋8.8万/a,成品包装箱156个/a;污泥处理设施产生污泥量约1.5t/a;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0t/a。
固体废物对环境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是多方面的。
4.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施工过程可能产生泥浆水、设备冲洗水等施工污水,废水中SS值高达300~4000mg/L,并可能含有少量悬浮物及石油类等。施工期严格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加强对机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防止发生漏油现象,减少或杜绝施工废水总含有石油类污染物;土石方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天,避免土壤因雨水冲刷造成雨天场地泥浆水溢流;施工场地应设置简易沉淀池、隔油池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其中基础开挖废水可经沉淀后排放,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施工高峰期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1.0m3/d,主要含CODcr、BOD5、SS、氨氮等,施工人员较少,可借助周边城区已建成的卫生服务设施解决日常生活用水排水。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筛网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再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废水最大时排放量约6.23t/d,约占其设计处理能力7500t/d的0.083%,不会造成由于水力冲击过大而影响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情况。
五、环境保护措施结论
1、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应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的沉淀池和隔油池。
②水泥、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尽量减少物料流失、散落和溢流现象,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挖填土方应尽量避开雨天,开挖的泥沙应及时回填压实,避免沙土因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④严格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加强对机器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防止发生漏油现象。
⑤建筑材料应尽量采用仓库堆存。
(2)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停留时间不应小于12h、总容积不应小于6m3),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再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采用生化的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约为8t/d。
由于目前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始建设,本评价要求在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的污水管网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本项目不得投产试运行。
另外,为防止污水处理站出现事故,建设单位应建设事故废水储存池(大小能够容纳1天的废水量,项目废水最大时排放量约6.23t/d,容积约7m3),以接纳事故排放废水。当发生事故排放情况时,废水应全部进入事故污水池存放,不得排放,待事故原因解决后,事故池存放的废水再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如果废水池不能满足要求时,全厂应停产检修,直至完全修复并且因事故产生的超标废水全部处理达标后才能恢复正常生产。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洒水抑尘、限制车速、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在室内装修时选择经国家认证的绿色环保型建筑材料和施工规范的专业装修公司进行,选用的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应达到GB 18580—18588(2001)中规定的标准,避免室内空气污染物超标。
除此以外,为了减少施工扬尘,施工中还应注意减少表面裸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施工场地周围要构筑围墙,在建筑物主体框架完成、进行后期施工时应设置网幕维护。运送渣土时不要装太满、并设置蓬盖。
加强管理,文明施工。提高全体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
(2)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自备有食堂,油烟废气拟设置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
本项目营运期有组织排放的粉尘主要为研磨工序设置集尘箱(收集率按80%计) ,然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除研磨工序阶段的其他工序以及研磨阶段未收集完全的粉尘。应从工艺过程控制等方面减少无组织的排放,具体措施有:
①生产系统尽可能封闭,避免多点无组织排放。
②经常组织对地面及设备的清扫保持干净。
③建议公司制定生产的严格操作规程,加强管理,健全文明生产制度并落实,尽可能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
④加强绿化,提高公司的品位,同时改善环境。
⑤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0、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本评价在确定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的前提下,要求建设单位在厂区空地尽量植树及种植花草形成隔离带,以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规划居民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等对粉尘敏感的企业单位,同时控制好周围土地利用性质。
3、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高效率、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②加强施工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在夜间22:00~6:00和中午12:00~14:00休息时间段禁止进行高产噪施工,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确因工艺需要需在限制时段施工,应先征得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同意,并告示周围民众。
③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
④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有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严禁车辆超载超速,途经居民区时禁止车辆鸣笛。
⑥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⑧确保施工噪声满足GB128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要求。
(2)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设备在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各厂界噪声可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周边居民噪声可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
为进一步减少噪声的影响,提出在设计、设备选型、布局等方面采取措施,同时对噪声较大的备用发电机、水泵等设备采用防振隔振措施,尽量降低设备噪声,在采用防振隔振措施的同时,还将对其进行隔声消声处理,即将设备安装在经隔声处理的车间内,在设备上安装消声器。工厂应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对各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使各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其中建筑废模板、建筑材料下角料、包装待及废旧设备等可以回收利用,应统一收集后集中堆放;土、石沙等建筑材料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到需要填方的地点做填方处理,不能利用的应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生活垃圾及一些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材料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中废弃原料包装袋分类收集后由供货方回收重新利用;废弃包装箱集中卖给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要求建设单位应对污泥先进行成分鉴别,若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送有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并签订协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可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通过采取以上处理和处置措施并加强监督管理后,固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因此,本项目固废处理措施可行。
六、评价总结论
建项目选址符合符合南山洋工业集中区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符合工业集中区的驻条件,项目选址可行;项目的产品和生产工艺、设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项目与周边企业彼此之间可以接受,具有较好的相容性;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厂址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厂址周边环境质量可达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对该区域整体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具备环境可行性。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环保对策的前提下,大气污染、水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各类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安全处置,环境风险可以有效控制,污染物COD、氨氮排放量可计入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总量中。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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