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坪村安置房周边道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大坪村安置房周边道路(一期)工程 2、概况 拟建工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本次工程共包含A、B、C三条线路,总长度780m。A线起点东接嘉华大桥北引道,向西穿过大坪村安置房,终点与国土局安置房的小区次入口相接,全长约280m;B线分为近期和远期,近期工程为与A线相交处向北至嘉华大桥北引道,远期为嘉华大桥北引道至建新西路,位于国土局安置房与百年康苑之间,大体呈南北走向,跨过嘉华大桥北引道,终点止于建新西路,全长约980米(本次评价仅包含B线近期工程不包含立交引道建设、B线近期工程长310m)。根据建设工期的安排,目前仅进行B线近期工程的建设,从起点开始止于桩号K0+310附近。C线起点与A线终点相接,呈东西走向,终点与国土局安置房的小区次入口相接,全长约190m。 3、主要环境污染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改建工程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行驶汽车所排放的汽车尾气,汽车尾气的排放将对周围环境空气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污染物为CO、NO2。经预测,改建工程在道路两侧120m范围内汽车尾气中NO2日均值未超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改建工程范围内必须严格控制车速,大力推广CNG等清洁能源的使用,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定,加大对道路两侧空闲区域的绿化隔离带建设,以减轻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主要措施为:强化道路交通管理,保持区域内车辆有序、畅通形势,防止因交通堵塞、车辆怠速而增大汽车尾气污染;加强对尾气达标情况的审查,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机动车辆严禁使用含铅汽油,车辆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强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带建设,利用植被的吸收吸附作用,降低废气影响;加强路面清扫和保洁,降低道路扬尘污染;易撒漏物质密闭运输,严禁物料洒落;严格执行《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行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和机动车限行规定,未取得环保分类标识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实施交通“畅通工程”,完善城市立体交通体系,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2)废水 改建工程无服务区和收费站等,营运期无废水产生,路面径流经城市雨水管道排放,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将交通噪声预测结果及现状监测结果对比分析可知,改建工程实施后,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有一定的影响。评价认为,改建工程实施后可改善区域交通现状,缓解交通压力。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对改建工程所在地块的声环境质量现状不会产生明显恶化影响。 主要措施为:加大交通管理执法力度,加强对行驶车辆的日常管理力度,制定严格的佳通管理制度,严禁超车和违章行车,避免引起交通堵塞;全路段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法制宣传,禁止破旧、高噪声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将主城区禁鸣措施落到实处,推广先进车型,造福于市民;改建工程临路一侧新建、在建的建筑物必须根据建筑节能的要求,安装塑钢门窗;改建工程实施后,学校、机关、医院等对声学环境敏感的单位建设声环境敏感的建筑时应尽量远离道路干线,新建、改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自行采取防噪降噪措施,使声学环境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该项目针对各主要污染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对外环境影响程度小。该项目建成后,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
电话:1365761372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
电话:023-67636718
E-mail:3753469@qq.com
联系人: 黄飞
邮编:40002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研究国家有关的法律文件和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确定评价技术路线和评价重点-环境影响要素识别、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对策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项目的建设方和评价单位特此征集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