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唐海啤酒厂暨旭日里平房改造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唐海啤酒厂暨旭日里平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唐海县啤酒厂暨旭日里平房改造项目。 (2)建设性质:改建。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唐海县东部(原唐海县啤酒厂厂区、旭日里平房区)建设大街南侧,曙光街以北,粮食储备库以西,明珠小区以东。 (4)项目周边关系:项目东侧为河北省唐海省级粮食储备库、拘留所和看守所;南侧隔曙光街为平房区;西侧为明珠小区、旭日里交化小区和中冶项目部;北侧隔建设大街为平房区。 (5)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53095.62元人民币,资金筹措方式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6)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7684.03m2,约131.53亩。总建筑面积196354.43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8527.35m2,商业建筑面积23808.00 m2,公共配套建筑面积1100m2,地下车库面积21060.00m2,地下储藏室建筑面积21859.08m2。项目建成后,可容纳居住户数1142.00户,居住人口3654人(按每户3.2人计),建有停车位640个(全部为地下)。 (7)项目组成:本项目共建设25栋住宅楼(2栋5层、14栋6层、4栋11层、3栋18层及2栋24层)和12栋商业楼(2层及3层)。地块内南侧及东侧分别建设3层、2层沿街商业;配套建设1栋物业楼、4座地下车库、1座垃圾转运站、1个综合文体活动场地等。 (二)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重点是加强管理,只要精心安排,施工进度严格管理,对扬尘、噪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治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施工产生的弃土及时回填和清运,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即影响结束。 (2)营运期 1)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小区的污水可通过小区污水管网接入建设大街上的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唐海县污水处理厂。 2)环境空气:地下停车库内合理安置机械抽排风设施,将汽车废气和地下设备房废气引至地面绿化带。 3)声学环境:各种机组设备置于地下室,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墙体隔声、消音、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运行时场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于垃圾中转房,再交由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 (三)公众意见征求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对项目建设的态度;项目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环境质量和本地居民生活的影响;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项目环境影响;其它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业主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建设单位名称、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唐山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联系人:刘建帅 (3)联系电话:0315-2020288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名称: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 (2)联系人:简工 (3)联系电话:0315-2239294 (4)单位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光明路繁荣花园底商29-12 (5)传真:0315-2239294 (6)E-mail: tskcy@163.com 河北省环境地质勘查院 2011-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