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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嘉特裕商贸有限公司新建500t/d吨铜选矿厂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昆明嘉特裕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进行昆明嘉特裕商贸有限公司新建500t/d吨铜选矿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向公众公告项目相关情况的规定,将昆明嘉特裕商贸有限公司新建500t/d吨铜选矿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给予公示(第一次),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明嘉特裕商贸有限公司新建500t/d吨铜选矿厂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总投资:200万元 4.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日处理500t/d的铜矿选矿厂、尾矿干渣库及相应的配套设备。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项目在建设和建成后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治理,达到国家、云南省要求的排放标准。经达标治理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到拆迁,主要生态影响来自土地占用、开挖扰动地表、植被的破坏等。废水主要来自生产以及工人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沉淀池的简单处理,回用或者用于厂区内抑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项目运营过程中,机械运输、破碎等会产生扬尘,对周边大气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需经常洒水对其加以控制;此外,机械运转,选矿设备会产生噪声,经过距离的衰减和隔挡后不会影响昔文社及周边居民的生活和休息;选矿后的尾矿经过脱水压滤后,全部排入尾矿堆场,对环境的影响不大。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接受任务委托后,研究设计文件和环境保护法规,进行环境先创初步调查和工程项目初步分析,确定评价项目、评价范围和评价重点,拟定评价方法;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环境现状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制定环境影响减免措施、监测计划、进行环境保护投资估算及管理规划,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发布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昆明嘉特裕商贸有限公司 1.通讯地址:普洱市景谷县景谷县文明路40 号 邮编:666400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0871-3181135 五、评价单位概况 1.单位名称: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2.通讯地址:成都市芳邻路8号环保大楼 3.邮编:610072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丹(15912527492) 5.电子邮件:316063497@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是否认可; (2)重点关注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3)了解和收集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了解和收集社会团体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方式等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众若需要了解更多报告书内容,请联系环评单位。 发布单位:昆明嘉特裕商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0一0 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