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xinbetter 于 2012-3-7 11:52 编辑
一、建设项目概况
由广安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广安新天地项目”,位于广安市洪州大道与岔马路交汇处。项目经广安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51160211041801]0052号”进行了备案登记,
总建筑面积167398.0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绿地率30.07%,建筑密度为28.43%,
容积率3.66;项目建成后,可提供1499套住房,解决4270人入住问题。
本工程在建设期间以及建成后营运过程中将产生一些废气、污水、固废、噪声等污染。业主将对产生的污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能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了解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公众的工作、生活及休息造成的影响,现将本工程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请你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你的看法和建议,以便业主改善建设方案,加强管理,保护环境。
谢谢你的参与!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安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5508367888,
电子邮箱:278841191@q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南交通大学;联系人:雷先生(电话028-66403791,电子邮箱:115249138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内容
该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准备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环境信息公示等)→正式工作(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书编制(汇总成果、报告书初稿形成后环境信息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报审)。
该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环境现状调查和公众参与调查,结合新建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排污环节,提出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使迁建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为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
2、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3、该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新的环境问题;
4、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5、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以电话、信函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你的意见。
七、公示时间
2011年7月28日——2011年8月08日。
2011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