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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新街至小岭道路项目环评简本公示(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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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JIEo 发表于 2011-7-28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oJIEo 于 2011-7-28 12:12 编辑

新街至小岭道路项目环评简本公示(第二次公示)


1. 工程概况

新街至小岭道路(后简称为新小线)起点位于东方市东方大道十字路口,起点坐标:X=113848.057Y=22532.496(海南平面坐标系)。终点衔接八所至四更道路,终点坐标:X=118896.252 Y=22689.839(海南平面坐标系)

本项目为改扩建市政工程,本项目为城市主干道Ⅲ级,道路总长5879.808m,红线宽度40米,设计车速40 Km/h,路面结构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项目总挖方9.621万m3,总填方量12.001万m3,共借方2.38万m3,远运利用2.38万m3,无弃方。项目总占用土地365.12亩,其中包括原有路的面积66.89亩。项目总投资34998.43万元。工程拟2011年9月开工,2013年3月竣工,建设工期约18个月。

2. 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2.1 生态环境

2.1.1
生态环境现状及生态保护目标

本项目道路沿线穿过的场地地形总体为南部高-北部低,呈波状起伏。拟改建道路南端衔接东方市东方大道十字路口,北至衔接八所至四更道路,途经居民区、集市、学校、河流、铁路、军事管理区、墓地。且在原有道路左右两侧分别埋设国防光缆、移动光缆及架立高压线。道路沿线起点段现状有较多村民自建的砼民房、铁皮棚等,需要进行拆除;右侧有110KV高压线和电塔;接近终点处有东方糖业有限公司、北黎基地、解放海南烈士陵墓等重要的建筑。拟建公路沿线大气环境质量指数保持一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经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国家和地方珍稀保护动植物。

评价区植被受人为干扰严重,多为人工植被,对外来有害生物抵御能力弱,公路配套绿化工程应全部用当地乡土的乔灌草,避免绿化苗木夹带外来入侵物种,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

2.1.2
主要生态影响

1)工程占地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总占地为410.65亩,其中永久占地400.65亩,临时占地10亩。包括原有路的面积68.15亩。取弃土(渣)场选址处多为荒地,少量为林地,未占有农田,取弃土(渣)后场地进行植被绿化,在保证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弃渣场的设置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在本项目施工期及竣工后,将及时采用一系列绿化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可以将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因此工程占地对区域作物损失基本没有影响。

2)工程对动植物多样性影响分析

本项目沿线主要为荒地、草地、灌木丛、农田、墓地、建筑物和一些村庄等。通过多方查证,项目影响区内无原次生林,不存在濒危植物种群,项目所占地范围内无国家保护植物种类,无需进行移植。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沿线两侧的植物会有一定不利的影响,但对植物种类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经过现场踏勘和多方查证,评价范围内无国家或地方保护动物、无珍稀濒危物种。项目评价范围内的野生动物多为常见物种。项目施工及运营对动物的生活有一定的影响,但对动物种类不会造成明显影响。生活在该区域的野生动物主要有昆虫纲、多足纲、蛛形纲的一些小动物、鸟类和一些农田伴生的小动物,还有人工饲养的家畜家禽。工程建设对区域野生动物的数量和多样性影响较小。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可以通过桥涵方式维持原活动区域,不会对动物的生存环境及其正常生活等方面造成显著的不利影响。

2.1.3
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

主要是对施工过程中取土场及弃渣场等临时用地采取边沟排水、临时挡护等措施以避免水土流失的发生;路堑路堤的护坡工程;临时用地表土剥离用以复垦或绿化等。

2)运营期

国土部门应严格加强对公路沿线各种非农建设用地的管理和审批;取弃土结束后,对取弃土场进行恢复或复垦;公路绿化及临时用地植被恢复时,使用当地乡土植物,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对防护工程和绿化工程进行养护。

2.2声环境

2.2.1
声环境现状及主要保护目标

本项目道路工程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为村庄、学校和部队管理区,村庄包括沿线自南往北经过的皇宁村、北黎村;学校为皇宁小学;部队管理区为北黎部队。

本项目对项目起点处及罗带村居民点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点位均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表明本项目周围各个敏感点声环境状况良好。

2.2.2
噪声影响分析

(1)施工期

在只考虑施工噪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衰减影响,而不考虑其它衰减影响(例如树木、房屋及其它构筑物隔声等)情况下,由于施工噪声源源强较高,在距声源100米处,部分声源(轮式装载机、平地机、摊铺机、发电机、卡车、混凝土搅拌机)的声级值仍超过60dB,在距声源200m处,除使用频率低的发电机,其他施工机械噪声均低于等于60dB。

由于声环境敏感目标距施工现场较近(200m范围内),因此,需对施工噪声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防治以减少施工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2)营运期

本项目道路工程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为皇宁村、北黎村、皇宁小学和北黎部队。由于交通量大,经预测,营运近中远期(2016年)项目沿线主要敏感保护目标4a类昼间不超标;4a类夜间超标0.5~2dB(A)2类区超标1~3dB(A)夜间超标2~4 dB(A)

本项目运营期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降噪措施,以保障沿线居住和教学的声环境。

2.2.3
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通过加强管理对声环境进行保护,夜间施工对沿线附近居民点有一定的影响,尽量避免工程夜间施工。昼间施工对项目沿线村庄也有一定的影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必要时增设临时隔声设施。高噪机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目标,且加设围栏以减轻噪声影响。材料运输车辆路线选择应远离村镇。

(2)营运期

公路沿线应合理规划拟建新城镇区,2类区达标距离以内区域,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和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并加强建筑布局和隔声设计,保证敏感建筑室内环境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根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中期噪声超标情况,结合敏感目标的规模与路线相对位置等因素,提出拟建公路沿线敏感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方案,项目声环境降噪措施需投资25万元,在采取声屏障和普通隔声墙措施后,可有效的缓解项目营运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2.3地表水环境

2.3.1
地表水环境现状及水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北黎河。北黎河水质功能为饮用水源,现状使用功能为饮用水源、工业用水、农业用水。

根据本项目委托东方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监测报告》显示,地表水监测项目主要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监测结果显示北黎河水质劣于Ⅲ类标准。

2.3.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项目不专设施工营地,选择租用农户,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同村民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林业或农田灌溉,不会对线路沿线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对沿体水体无影响。

2)营运期

运营期排放的水污染物主要是来自降雨初期路面径流所夹带的污染物,成分主要为悬浮物及少量石油类。道路南侧设为污水管道,路面径流废水可经管道汇入化工一路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东方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地表水影响很小。

2.3.3
地表水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垃圾等分类收集,废弃物应在施工中回收利用;施工机械不定期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在路基开挖时,设置临时截水沉淀池;拌和站、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产生的施工废水如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和机械设备的淋洗废水等,需经隔油沉淀池初步处理,全部回用。

2)营运期

设置路侧排水沟以及线外涵洞等连通排水沟;路侧排水沟、边沟等均采用浆砌片石进行全铺砌防护;路基排水沟与沿线通道、灌渠交叉产生干扰时,采取边沟涵等立体交叉的排水形式。

2.4环境空气

2.4.1
环境空气现状及主要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为罗带村及周边区域空气质量。

根据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11年5月),东方市空气质量均优于国家居住区要求的二级标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较好。

2.4.2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施工期平整土地、材料运输及装卸、灰土拌和等施工环节均有扬尘发生。材料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也会带来一定的空气环境影响。

2)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空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汽车尾气,污染物为CO、NOx和THC,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并影响周围大气环境。

2.4.3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期

路面定时洒水;物料堆放场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必要时采取遮盖措施;拌和场远离村庄;材料运输车辆进入村庄附近时降低车速,并适当加遮盖布。

2)营运期

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营运状态;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执行汽车尾气排放车检制度,减少车辆尾气污染。

2.5 社会影响评价

本项目将改善东方市的交通条件和基础设施环境,多方式影响发展区域经济,带动周边经济的发展,加速区域的社会发展。本项目建成后,将完善该区域的道路设施和交通系统、提高道路运行的效率、明确道路功能;同时将为东方市国民经济产业的发展,社会经济结构的改变,为该区域的未来的建设提供有力的基础条件,对于改善区域投资环境,发展区域社会经济均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项目建设涉及的占地拆迁问题对居民生活有一定的影响,需按国家和地方上有关政策做好占地补偿及房屋补偿或安置等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沿线村民的交通便利需设置临时通道;项目涉及的基础设施拆迁对村民生活也有影响,在拆迁或迁移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时,应提前通知村民,保证沿线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正常。

2.6 其他影响评价

1)水土流失

工程建设将破坏原有地貌,使大量的表土层剥离,如不采取水保措施,表层土将随地表径流冲走,土壤中的有机质也随之丧失。水土流失将使较肥沃的土地贫瘠化,土地生产力降低;工程沿线河流为北黎河,部分路段跨过北黎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对可能产生水土流失进行及时的防治,将对北黎河的水质及河场造成一定影响;工程建设将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减少植被覆盖面积及其覆盖率,降低系统的总生物量,使部分生物暂时或永久地迁移出评价区,对生态系统的稳定也有一定负面影响;采用绿化等植被恢复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提高生产力的途径能够消除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在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全面防治工程的水土流失十分必要。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是路面、路堤边坡以及路堑边坡;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由预防措施、治理措施、临时防护措施和水工保护四大部分构成。水保措施的实施对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主体工程安全运营具有积极作用。

2)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定期送到沿线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弃钢筋、电缆及木料等。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 环评结论要点

新街至小岭道路项目符合国家的现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东方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项目的建设对所在地区的生态、水、气、声等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设计已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基础上,环评报告中提出了针对性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只要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要求,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就可以控制在最小限度。

从社会、经济、环境三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考虑,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4. 公众参与及意见反馈

以上为东方工业园区出口路二期工程工程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评结论等简述与要点。与其环境权益相关的单位、专家及公众可在通知公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将与本工程有关的环境保护意见与建议反馈至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东方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麦工
    联系方式:
13976525844

环评单位: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15298967616



                                                                东方市交通运输局

                                                       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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