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青油田石油伴生气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示
莫里青油田石油伴生气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进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阶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莫里青油田石油伴生气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靠山镇姜家村
建设规模:轻烃回收装置规模为40000m3/d
项目总投资:3693万元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⑴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新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后农灌或绿化。含油污水经集中收集后排入双伊联合站的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莫里青油田地下油层。因此,本项目无污废水外排,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⑵工艺废气
①燃气导热油炉烟气
本项目拟新建一台800kw的燃气导热油炉提供生产用热和生活采暖,燃料主要为本项目生产的CNG干气产品,由于CNG干气属于清洁能源,所以,污染物产生量较少。燃气导热油炉烟气在不采取其他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即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级排放标准。
②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在原料气入罐及产品出售罐装以及生产装置系统管线、阀门等处会有少量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的废气。本项目在原料气入罐及产品出售罐装均采用露天操作,通风良好,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故操作区通过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可经大气的自然流动很快疏散。另外,由于产生的气体密度大于空气,故在蒸发气体沉积处设置通风装置,使可燃气体或蒸汽积聚可能性降到最低,使废气的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⑶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压缩机、燃气导热油炉、机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为80-105dB(A)之间。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生活垃圾、废分子筛。职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生产过程中会定期更换下来一定量的废分子筛,由于其可以再生,因此,拟将废分子筛送回生产厂家再生处理。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在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后可以满足所处环境质量要求,不会对其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本项目在执行“三同时”制度,且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各种污染物排放达到本报告书确定的排污水平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是:
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乡镇政府职员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①您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②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③您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意见
④项目建设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影响
⑤项目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⑥您认为项目选址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⑦您对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群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天成天然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经理
电话:13364640655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石油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431-85638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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