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梁平县体育公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各位公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规定,重庆市新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梁平县体育公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梁平县体育公园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梁平县双桂新区中央商务区; 4、工程内容和规模:“梁平县体育公园”项目总投资38135.75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梁平县安宁片区南端,北侧为桂南路西段,紧邻拟建的职业教育中心和小学;南侧与风景优美的双桂湖相毗邻;东侧为大型城市停车场;西侧为商业用地。梁平县体育公园项目是为了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和梁平县举行全国性单项比赛而设计的中型体育场,整个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建设除体育馆以外全部设施,二期为体育馆。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46597m2,体育场建筑面积为23219m2(其中罩棚建筑面积为12114m2,体育场基底面积为17936m2),容积率为0.16,建筑密度为12.3%,率绿地率为18.4%,建筑高度为43.722m,设有20391个座位(含残疾人座位78个),停车位153个(含大型车位27个)。整个项目设有体育场、训练场、室外游泳池、16个乒乓球场、3个排球场、4个篮球场、14个羽毛球场、4个门球场、3个网球场、公路自行车比赛集散地及体育馆。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为: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进入拟建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项目的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按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本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作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施工期可能带来的影响主要有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废弃土石方、水土流失,且会对周边的交通带来一定影响。其中施工机械噪声可以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设置在敏感点相对较少的位置且通过减振、隔挡等措施可以降低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扬尘可采取定期洒水、场地硬化等措施;对水土流失和交通的影响可以通过合理布置施工时间和线路来降低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动员训练和有比赛赛事时观众观看赛事产生的垃圾(主要成分为餐厨垃圾、塑料制品、纸类等),还有少量污水处理设施生化污泥;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包括运动员、工作人员和观众产生的污水),此外还有少量游泳池废水;噪声主要设备运行噪声与人群喧哗噪声。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本项目建设内容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场址建设?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或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电话。 2、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报告书初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 3、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将所提意见反映给联系人。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13日,如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与工程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重庆市新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18996661806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女士 联系电话:86589986、86589979(传真) E--mail:limei10@chinaren.com
2011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