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美愉化工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广宁县美愉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接受并完成了广宁县美愉化工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本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中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宁县美愉化工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概况:广宁县美愉化工有限公司是以生产、加工、分装销售水性涂料、氨基清烘漆、聚酯清烘漆、塑料油墨为主的民营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为2010年,坐落在广宁县排沙镇春水村委会瓦灶岗白田垌。本项目的占地面积为16666.7m2,建筑面积7000m2,年产值达到82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年创税收280万元。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途径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有机气体(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3)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风机、备用发电机、机动车等设备。
(4)固废:本项目固废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固废,如废包装物、废弃活性炭和废渣等。
三、项目采用的主要环保措施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有机气体(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建设单位拟在投料口等易散发粉尘和废气的环节安装集气罩,尾气经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烟囱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距地面高度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2)对水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仅排放生活污水,预计污水产生量共有1350m3/a(约4.5m3/d),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再经二级生活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西南侧的明渠再排入绥江。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二级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标准。
(3)对声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设备运行时产生机械噪声,采取从声源上控制、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以及从总平面布置上控制等综合措施对设备运行噪声加以控制。
(4)固体废物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达到“资源化、减量化、再利用”的原则,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繁荣地方经济,促进地区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建设单位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项目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减轻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影响。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期限及其他
公众若希望进一步查阅环评报告的内容,请直接与建设单位或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期限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写信、发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们联系。
六、公示单位的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34号
联系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传真:020-83377209
E-mail:cdxcdgz@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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