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重型机械及钢结构制造工厂项目所在地位于蛟河市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以西,西安路以南。厂区东侧隔迎宾大道为规划的绿地,南侧及西侧均为规划的工业用地(现为空地),西北侧约50m处为待拆迁的居民住宅(规划工业用地),北侧约200m处为待拆迁的居民住宅及林地(规划工业用地)。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5642m2,绿化面积3457m2。总建筑面积15880m2。投资总额为7970.52万元。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建筑钢结构、彩钢板等。
项目所在地公共设施齐备、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为了解周围公众对项目的支持程度,本次环评进行公众参与,希望广大公众能够多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环境影响预测;(6)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7)公众参与调查;(8)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1)总则;(2)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3)清洁生产分析;(4)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5)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8)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10)公众参与;(11)环境经济效益分析;(12)选址合理性与环境可行性分析;(13)综合评价结论。
四、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2)您认为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3)您认为本项目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5)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6)您认为该项目应注意的污染防治工作?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10年12月10日至2010年12月23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众也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提出意见,本报告编制过程中会充分重视。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环境评价室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 编:130021
联 系 人:赵文晋
电 话:1334158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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