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高科天然药业有限公司仁寿视高分厂(一期)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名称:成都龙泉高科天然药业有限公司仁寿视高分厂(一期) 地点:仁寿县视高工业集中发展区 项目实施后年产99.9%葛根素(葛根提取物)120吨、30%丹酚酸B(丹参提取物)100吨、90%HPLC(黄芩提取物)20吨、Osthole90%(蛇床子提取物)20吨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项目生产废物主要是废气、废水、废渣及噪声。 1、废水:本工程的废水为纯水制备排污水、容器洗涤及地面清洗水、锅炉排水、生活污水以及原材料清洗废水。 纯水制备排污水、锅炉排水作为清下水可直接外排。 生活污水、原材料清洗水、容器洗涤及地面清洗水经企业自行修建的二级生化污水治理设置治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后外排,最终进入柴桑河。 2、废气:抛丸工序的工业粉尘、喷漆工序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气体;表面处理喷漆烘烤产生的挥发性气体等。 锅炉烟气:采用列管旋风除尘器+麻石水磨脱硫的方式进行污染物治理。 植物前处理产生的粉尘:布袋除尘+机械通风处理。 产品干燥、破碎产生的粉尘:业主将粉碎机安装于车间内专门的密闭房间内,采用破碎机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单机除尘。收集到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不外排。 挥发乙醇废气:车间强制换气装置排出室外。 堆煤场煤尘(间歇) A、严禁设置露天堆煤场,应设置半封闭式煤棚(设置半封闭围墙及加顶盖); B、应设置有喷淋、洒水降尘装置; C、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及绿化来降低影响。 3、废渣: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制药废渣、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制药废渣用作加工有机肥,废包装材料送废品收购站,废活性炭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煤渣外卖。 4、噪声:机械噪声。 采取厂房隔声、设置减震垫、加强绿化控制。 (三)相关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监测资料和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项目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及噪声等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治理、有效防范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不产生污染性影响。在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有效防范环境事故发生的前提下,本项目在仁寿县视高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可与本项目的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和相关信息。 环评单位: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16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2011月7月20日-2011年7月30日),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人,发表个人意见。[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成都龙泉高科天然药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成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单位地址:成都市芳邻路8号,邮编:610072 3、联系人:张峰瑜 4、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7012505 5、电子邮箱:cdhkyzfy@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