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eyue 于 2011-10-11 14:33 编辑
“佛山市浓纳食品有限公司迁建及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环境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对“佛山市浓纳食品有限公司迁建及扩建项目”环评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1建设工程概况 佛山市浓纳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原名佛山市南海区浓纳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盐步镇盐桂路岳利沙段,占地面积800平方米,主要生产食品添加剂(包括鸡肉精膏、牛肉精膏、鸡肉粉、牛肉粉),年产量共20吨。由于原厂区场地及租用期限的限制,项目拟整体搬迁至佛山市南海狮山镇松岗松厦工业园梁铭日综合楼,搬迁后扩大生产规模,增加部分生产设备,并增加香精的生产,新增投资150万元,由佛山市浓纳食品有限公司筹建。项目迁建及扩建后,新址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厂区年生产300天,每天两班制,每班8小时,共有员工30人。食品添加剂总产量为200吨/年,包括鸡肉精膏、牛肉精膏、鸡肉粉、牛肉粉及香精。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施工期:项目拟搬迁至佛山市南海狮山镇松岗松厦工业园梁铭日综合楼,厂房已建设完成,项目搬迁只需对厂房进行简单的装修,因此施工期的影响主要为装修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建设项目的竣工而结束。项目在施工期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运营期:项目建设营运后的主要环境污染有废气(粉尘废气、锅炉废气等)、废水(生活污水、原料清洗废水及场地设备清洗废水等)、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加工废渣等)。本项目产生的环境污染,采用相应环保措施经处理后可达到国家法定标准排放。 3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可到佛山市浓纳食品有限公司或清远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查阅,查阅期限为简本公布10个工作日内,从2011年8月2日至8月15日。 4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浓纳食品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狮山镇松岗松厦工业园梁铭日综合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57-85795426
5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清远市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 地 址:清远市凤鸣路环保大厦二楼 联 系 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757-89988037 电子邮箱:hujinfeng1206@163.com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发邮件、打电话、传真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