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大江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m3轻体环保免烧砌块项目 环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 [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过程后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进行环评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辉南县大江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m3轻体环保免烧砌块项目 建设单位:辉南县大江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辉南县辉发城镇光辉站(开发区二区原助滤剂厂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辉南县辉发城镇光辉站(开发区二区原助滤剂厂内)。厂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羽毛粉厂(饲料厂),100m外为居民区;西侧15m外为秸秆砖厂;北侧100m外为辉发河。本项目占地面积24641.9m2,建筑面积152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轻体环保免烧砌块10万m3/a。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 2、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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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施工期间主要产生扬尘污染,拟通过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并采取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餐饮油烟废气等,拟通过安装布袋除尘器、对油烟安装净化装置、加强厂区管理及绿化等措施,可以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 ②
污水:施工期施工废水通过防渗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拟通过设置防渗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淘作肥料。 ③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布设施工设备并加装减震垫等方式进行控制。营运期噪声主要通过对产噪设备设隔音间、加装减震隔声垫及加强厂区周围(尤其是南侧)绿化等措施加以实现达标,同时厂区内拟采取设置禁鸣标志,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也可以降低噪声。 ④
固体废弃物:施工期按相关要求清运建筑垃圾、施工工人生活垃圾。营运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生产性固废物进行综合处置,加强回收利用。 3、公众意见征求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对项目建设的态度;项目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环境质量和本地居民生活的影响;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项目环境影响;其它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业主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⑴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艺格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431-81798188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54号(五环国际大厦) 邮编:130062 ⑵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辉南县大江新型建材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3704452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