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建设项目位于梅河口市紫檀路以北、人民大街以西区域内,占地面积6247㎡,建筑面积3963㎡。拟建项目东侧为空地;南侧隔紫檀路(规划未建)100m为居民(约60户);西侧为空地;东侧隔人民大街为空地,项目投入总资金为902.98万元,占地面积6247m2,建筑面积3963m2。 2.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度 本工程委托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初步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已经完成。 3.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工程为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楼建设项目,施工期期影响主要为噪声、扬尘、废水、固废及水土流失等,对周围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运营期污水排至梅河口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工作人员社会生活及交通噪声经采取适当措施后对周围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4.公众索取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方式: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 期限: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5.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采取调查表的形式,对项目影响区域公众意见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河口市人民检察院 环评单位:东北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王军 联 系 人:崔朋 地 址: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邮编:130024) 电 话:13844509899
联系电话:0431-85099627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esi@nen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