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公司汪家沟煤矿整合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公司汪家沟煤矿委托我单位编制的《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公司汪家沟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拟于近期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评审及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公司汪家沟煤矿整合工程 2、项目概况 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汪家沟煤矿由原汪家沟煤矿和原清泉煤矿、原黄金煤矿进行整合,汪家沟煤矿为整合主体,整合后企业名称为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宜宾市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复函》(川办函[2007]16号)中确定规模为21万吨/年,省经委于2009年7月和5月分别以“川经煤炭函[2009]860号”和“川经煤炭函[2009]516号”文对本项目初步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了批复,省国土厅以“川采矿区审字[2008]0283号文对本矿的矿区范围进行了批复。整合后矿区范围由9个拐点圈闭,矿井面积1.3928km2,矿井走向东西长约2.25km,倾斜宽约0.61m,允许开采煤层为3、7、8#煤层,允许开采标高+475~+300m。矿井服务年限13.3年。 本项目总投资2772.1元,由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 二、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及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1、营运期 (1) 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地表沉陷,防治措施是:留设保护煤柱、房屋加固或搬迁;公路两侧采取消坡护坡等工程措施,防止滑坡;加强地下水和地表水的保护;对塌陷区和矸石场进行土地复垦及生态综合整治方案;加强林地的恢复;落实并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及措施。 (2) 废水 矿井涌水:正常:2354m3/d,最大:5168m3/d;拟采用“调节+混凝+沉淀”的工艺流程,由于项目矿井水水质有毒有害元素值很低,处理后的水质完全能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部分矿井水回用于矿井生产用水,其余达标外排,经工业广场南侧的汪家沟汇入镇舟河。 矸石淋溶水:产生量约为10m3/d;拟在矸石转运场四周设排洪沟,将矸石转运场外的洪水导流至矸石转运场拦挡坝外排放。矸石转运场拦挡墙下设沉淀池,收集的矸石淋溶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92万m3/a,污染物产生量为SS:3.84 t/a,COD:6.72 t/a,BOD:4.80 t/a,氨氮:0.38 t/a;项目生活污水拟采用化粪池收集处理,化粪池容积为75m3,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作为农肥还田还林,不排入水体。 (3) 大气污染物:扬尘产生量为6.952 t/a,拟采取洒水降尘,同时加强绿化等措施进行治理,治理后的排放量为1.66 t/a;瓦斯拟采取建设永久瓦斯抽放站,加强通风及瓦斯的综合利用等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 (4) 噪声 设备噪声、机械噪声:源强约为80~110 dB(A),防治措施为:对各种工业噪声源分别采取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必要时应增加设置隔声罩、隔声屏障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厂区绿化,特别是在有高噪声设备处和厂界之间设置绿化带,利用树木的吸声、消声作用减小对厂界的噪声影响。 交通噪声:源强约为50~60 dB(A),防治措施为: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控制车辆噪声源强,在环境敏感点处禁止鸣笛;加强交通管理,限速行驶,保持区域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对路面加强维护保养,提高车辆通行能力和行车的平稳性。 (5) 固体废物 矸石:产生量为3.15万t/a,部分回埴,部分作为制砖材料外售,不外排。 煤岩粉:产生量为10t/a,与原煤一起出售,不外排。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15.5t/a,经收集后定期送至维新镇垃圾场统一处置。 燃烧灰渣和粉煤灰,产生量分别为19.85t/a和7.66t/a,用于附近低洼处填平,不外排。 废旧矿灯:产生量为354个/年,由厂家回收,不外排。 2、闭坑期生态恢复措施 废渣堆置地采用恢复植被法进行生态重建,首先对废渣场地进行稳定处理,再覆土植树,最适合栽植的是一年生的阔叶树苗和两年生的针叶树苗。根据同类矿山实践,在排土场造林初期,宜选用速生树种,尽快绿化排土场,消除其对环境的影响,如:槐树、榕树、槭树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总图布置可行;采取环评提出的的环保措施总体上可使项目“三废”和噪声达标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并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小,不会因项目建设导致区域环境功能发生改变。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废水严禁外排)及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的条件下,本项目在拟选地点建设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我评价中心咨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公司汪家沟煤矿整合工程 地址:筠连县汪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光君 电话:13795928050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地址:成都市芳邻路8号:环保大楼 电话:028-87011950 联系人:瞿伦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