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恒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漾花城花苑”项目 环评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苏州恒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漾花城花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 [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苏州恒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漾花城花苑”项目在苏州市相城区春申湖西路以南、御窑路以东、华元路以北地块建设,总占地面积133703平方米, 容积率2.0,总建筑面积35215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6740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0万元,建设高层住宅21栋,综合服务设施用房一栋以及其他配套用房,规划容纳住户2276户。 (二)污染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排放为噪声、扬尘、污水及建筑垃圾,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及环保监督控制,落实报告书中明确的各项措施,可以将施工期污染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以接受范围内,不会明显影响周边的环境质量。 本项目建成后,全部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和电能,污染物排放量很少;地下车库的汽车尾气通过通风机房通风排出,由于地势开阔,易于扩散,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住宅使用集中烟道在楼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运营期所有污水接入污水管网进相城区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产生噪声的公辅设施采取了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小区内绿化率较高,边界周边种植绿化林带,对小区的边界声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得到了妥善处理。 综上,各污染物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措施可行、可靠。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发【2011】9号)和《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版)中鼓励、淘汰、限制之列,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与区域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相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尚好,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得到了全部的受调查公众支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是适宜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2011年7月30日—2011年8月10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索取环评报告简本。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后10日内(2011年7月30日—2011年8月10日)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建设单位:苏州恒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岸
联系电话:0512-62759851-839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联系方式:0512-6635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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