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大石油集团农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1.2万吨/年硫磺回收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建设 地点 | 吉林省农安县工业集中区 | 建设项 目概况 | 年回收1.2万吨硫磺 | 项目的相关问题 | 工艺废气、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等。 | 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 本项目环境影响主要包括生产废气、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物、设备噪声。生产废气经相应处理措施处理后可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产生废水通过相应处理措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装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工人定期收集,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噪声设备经降噪隔声处理后可满足环境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 预期达到的环保效果及评价结论要点 | 经采取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但由于本项目行业特点,建议企业在正式投产之前须进行安全评价。 |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 环评简本网上公示:http://www.eiafans.com 2011年7月24日至8月3日 |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 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对本项目最关注的环境问题 对本项目建设意见 | 征求公众意见 的具体方式 | 征求意见期间发放调查表:
直接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发电子邮件至:
huanping1609@163.com 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
吴宪龙13756200005 向环评单位进行反映
任飞 0431-85632155 | 公众提出意见 的起止时间 | 2011年7月24日至8月3日 |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提出有关建议。 2011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