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射阳港区河口作业区万吨级通用散杂码头工程 海洋环评公示 (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盐城港射阳港区河口作业区万吨级通用散杂码头工程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环保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射阳县港口管理局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万吨级散杂通用泊位1个,设计吞吐量为190万吨/年。散货160万吨/年,件杂货30万吨/年。港区总面积约20万m2。港区内按照作用不同分为生产区、生产辅助区两个功能区。生产区布置在码头后方,依次为散货堆场、件杂堆场、件杂仓库。散货堆场区西侧布置了散货污水处理站、变电所等辅助设施。生产辅助区是供水、供电、机修、办公、生活等生产、生活公用辅助设施的配套区域,主要建构筑物是变电所、综合楼、职工宿舍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等建构筑物。工程投资估算为28061.99万元,工期约为12个月。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送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送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复。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疏浚挖泥作业产生的悬浮物对海水水质、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2)吹填造陆作业溢流悬浮物对海水水质、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2)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的对水环境的影响;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工程建成后对工程海域水动力条件的影响; (2)船舶含油污水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对水环境的影响; (3)船舶机舱油污水和生活污水对海洋环境造成的影响。 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疏浚挖泥作业采用绞吸式挖泥船减少挖泥时悬浮物发生量; (2)施工期船舶机舱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处理; (3)船舶垃圾接受上岸,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4)施工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直接排放; (5
)船舶含油污水由当地海事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油污水处理部门负责接收处理。 (6)散货堆场设高压喷淋系统,定时给散货堆场喷水抑尘,喷淋水一部分被堆场吸收,另一部分则与雨水径流一起流入煤污水处理站煤污水调节池,而后经煤水分离器处理后流入回用水。 (7)煤污水处理站回用水池的水用于堆场高压喷水系统,生活污水处 理站回用水池的水用于港区道路除尘洒水和绿化,从流动机械库含油废水中分离出的废油由专门的废油回收站回收。
6、评价主要结论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7、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①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②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③工程施工期需要采取哪些环保措施;④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的要点;⑤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⑥工程建设引起的其他环境问题。 8、项目环评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8月12日至2011年8月25日。 建设单位:射阳县港口管理局 地址:江苏省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22号 联系人:陈海波 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广楼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电话(传真):022-598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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