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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金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三氧化二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郴州金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三氧化二锑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郴州金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三氧化二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
项目简介:项目位于湖南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约4500m2。项目以次氧锑为原料,经还原熔炼制得精锑,再经挥吹氧化工艺制得三氧化二锑(锑白)。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郴州金钨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35-2616666
三、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506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31-85066890;传真:0731-85066890;电子邮件信箱:hnnf2007@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环保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
1、工作程序:
环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初步现场踏勘→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环境风险评价等)→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为:
(1)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确定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2)进行项目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
(3)对项目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
(4)分析项目的重点污染要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5)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2)对项目单位建设该项目的意见;
(3)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改进建议;
(4)对本项目建设和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1年8月12日至2011年8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尽可能地采纳公众的意见、建议,以期项目建设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发布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郴州金钨制品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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