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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广东郁南骏鑫化工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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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hengqiuling 于 2011-12-28 15:31 编辑

广东郁南骏鑫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甲醛、6万吨乙酸乙酯、6万吨乙酸丁酯、10万吨甲缩醛、10万吨二甲醚、10万吨变性淀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郁南骏鑫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甲醛、6万吨乙酸乙酯、6万吨乙酸丁酯、10万吨甲缩醛、10万吨二甲醚、10万吨变性淀粉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广东郁南骏鑫化工有限公司

总投资:23630万元

建设地点: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建材化工基地

生产规模:年产20万吨甲醛、6万吨乙酸乙酯、6万吨乙酸丁酯、10万吨甲缩醛、10万吨二甲醚、10万吨变性淀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

(1)水土流失及施工废水的影响;

(2)施工过程中扬尘及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施工噪声对项目周围居民点的影响;

(4)施工期生活垃圾若处置不当或清运不及时,容易滋生蚊蝇,引起疾病传播;建筑垃圾占地,影响景观。

2、营运期

(1)工艺废气(主要为有机挥发性气体)、锅炉燃烧烟气、及自建污水处理站排放的厌氧沼气、曝气池废气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的影响

(3)营运期各种泵类、机械设备等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开挖出来的泥土应及时运走,堆放时间不宜过长和堆积过高,以防风吹刮扬尘;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车辆在运输沙石、余泥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时,不宜装得过满,防止物料洒在路上,造成二次污染。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修,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防止车辆行驶过程中洒落。

(2)减少泥土裸露时间,以避免受到暴雨的直接冲刷;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工作,做好必要的防护坡,防止泥土流入城区下水道;施工现场需建筑相应容积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废水和污水经沉淀和除渣排入排水管网。

(3)采用较低噪声的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将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起来,置于远离环境敏感点的位置。

2、营运期

(1)废水

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回用水水质要求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气

工艺废气回收燃烧;锅炉废气经喷淋及除氮处理;自建污水处理站的沼气收集后作为燃料燃烧,曝气池废气采用碱液喷淋处理。项目废气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产生的设备噪声主要利用厂区内各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自然衰减,同时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换气管装消声器等措施,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分类收集的基础上,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综合利用及委托处置,各类固废能够得到处理及处置,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附近地表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符合郁南县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只要体现在大气环境及地表水污染上,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项目应当在执行“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广州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    邮编:510120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建设单位:广东郁南骏鑫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建材化工基地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6-7719009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云浮市骏鑫化工有限公司




20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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