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zx860809 于 2011-8-15 08:48 编辑
西宝中线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的公众参与进行公告,公告材料如下:
报告书在宝鸡市公路建设局西宝中线改建工程办公室、宝鸡市高新区管委会、金台区交通运输局、陈仓区交通运输局、扶风县交通运输局、眉县交通运输局、岐山县交通运输局有保存,如有需要可就近查阅。
一、建设项目概要
西宝中线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杨凌扶风界,与西宝中线的杨凌段顺接,经绛帐、上宋、常兴镇、马家镇、蔡家坡、宝鸡市陈仓区、高南村、大韩村、王家坡、姚家寨,终点位于金河乡蒋家庙附近接S212.路线全长88.372 km,是沟通西安市和宝鸡市的重要通道。
拟改建公路大部分路段设计速度取80km/h,虢镇-宝鸡段进入城区路段设计车速取 60 km/h。路基宽度根据改建公路现状,分别采取12m、8.5m、10m及67m。本项目推荐线上共设特大桥1座,长2047m;大中桥13座,共长2015m,其中大桥1641m/5座,中桥281m/5座;拆建桥梁62m/2座,加宽利用桥梁31m/1座;涵洞181道,平交86处,通道2处,互通1处。全线占用土地208.09hm2,养护工区1处。
拟建公路路线建设里程88.372km,工程总投资13.47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524.2万元。项目计划2011年年底开工建设,力争2014年建成通车,工期三年。
项目全线征用土地共208.09hm2,其中水浇地97.64hm2,旱地65.78hm2,菜地2.27 hm2,果园1.29 hm2,荒地1.02 hm2,庄基地8.73 hm2,旧路31.36hm2。征地中原公路界范围用地48.88 hm2,新增用地159.19 hm2。项目拆迁砖混房19960 m2,砖瓦房13590 m2,砖围墙1050 m2。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线声环境和大气环境敏感点共有70处村庄和10所学校;水环境敏感点主要为千河及金陵河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拟建公路建成后,项目直接影响区的居民生活水平会显著提高,并将促进运输业、旅游业、农业等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尤其是旅游业。
2)本工程的建设将导致项目沿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下降,总体上看,夜间环境噪声超标现象和影响程度均高于昼间。
3)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占用耕地、植被破坏、动物迁徙、生物量减少等。
4)拟建公路沿线跨越千河、金陵河、宝鸡峡引渭总干渠及渭惠渠,公路的修建会在不同时期对沿线的河流水质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征地拆迁影响户的重新安置和经济补偿工作。在沿线施工中,若发现未勘探到的地下文物,应及时上报有关文物管理部门。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定应急计划。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占用单位应负责开垦与拟建公路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或按照陕西省的规定缴纳耕地的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对沿线野生保护动物的保护工作,减少人为破坏。
噪声污染控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预测超标敏感点采取更换通风隔声窗等措施。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搅拌站应离居民区下风向300m以外;出入料场的道路、施工便道应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
水环境保护:(1)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充分重视保护地表水水质。桥梁下部结构设计中,应按照相关规范明确规定钻渣等废弃物不得直接弃入地表水体,避免造成水环境污染。 (2) 养护工区的污水设置化粪池+接触氧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在蟠龙塬规划区建成前,处理后的出水回用于养护工区场区的绿化及道路浇洒,不外排;在蟠龙塬规划区建成后,处理后的出水排入拟建公路的污水管道即可。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西宝中线改扩建工程的修建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改善投资环境以及促进沿线地区对外交流都有巨大的作用。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沿线环境带来诸如丧失土地资源,植被破坏和环境质量下降等影响,但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轻或消除,开发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 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当地经济发展;
(5)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八条:
(1) 通过E-mail方式
(2) 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 写信的方式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436信箱
联系人:张小玲
联系电话:029-82334882
传真:029-82334566
E-mail:jtkj1212@163.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1.7.25~201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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