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温泉镇太舟坞地块农民安置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受北京兴泉置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海淀区温泉镇太舟坞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海淀区温泉镇太舟坞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 海淀区温泉镇太舟坞地块定向安置房项目拟建设多栋高层楼房及配套服务的公建用房,用于村民回迁的普通住宅建筑。根据规划设计方案,本项目规划居住总用地面积为18.51公顷,其中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3.19公顷,代征绿化用地面积为1.19公顷,代征道路用地面积为4.13公顷。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424767平米,本项目预计居住户数3945户,居住人口11046人。 预计建设工期为2年。 二、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踏勘,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编制报告书,调查公众意见,反馈意见处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审批。 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论证,开展公众参与等。 三、
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北京兴泉置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2495446 联系人:李畔
环评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88395548-852 联系人:
赵楠
四、
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拟采用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通过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咨询电话及通信地址反应有关信息。 六、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北京兴泉置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