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hloehoo 于 2011-8-15 16:07 编辑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远市汇坚铝业有限公司年产铝型材5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C3380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 建设地点:清远市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业基地 项目投资:总投资7800万;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 拟建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46666.9 m2,总建筑面积31478m2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年产铝型材25000吨,二期新增铝型材25000吨,两期累计年产铝型材50000吨 劳动定员与生产制度:项目职工人数300人,其中一期员工200人,二期新增100人,每天三班制共生产24小时,年工作天数约300天,全部在厂内食宿 建设周期:一期工程计划2011年9月开工建设,2012年6月完成,主要为各大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建设,一期投产后年产铝型材25000吨;二期工程计划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主要新增相关的生产设备,无土建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在建设和建成后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治理,达到国家、广东省要求的排放标准。经达标治理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项目三废治理措施如下: 1.生产废水经预处理、生活废水经粪化池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后排入石角镇污水管网,进入石角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沙埗溪; 2.轻柴油燃烧废气SO2排放浓度较低,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标准;酸蚀废气和抛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洗涤塔喷淋吸收后高空排放,烘烤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值;油烟废气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 3.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噪声治理,厂界边界噪声可符合环保要求; 4.处理槽废渣、生产污泥、报废产品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无乱堆乱放现象; 5.根据国家规定,项目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在此范围内没有居民区、学校等敏感区,符合国家要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地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鄢工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竹苑路天竹路18号102室 邮编:528403
电话:0760-88223545
电子信箱:gxhkygdb@163.com 建设单位:清远市汇坚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63-312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