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骏华庭(商业步行街二期D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已基本完成了逸骏华庭(商业步行街二期D区)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逸骏华庭(商业步行街二期D区)新建项目 二、项目概要 逸骏华庭(商业步行街二期D区)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火炬开发区张家边村(项目中心位置坐标为:N22°33′57″,E113°29′02″),由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4206.4m2,总建筑面积211630.96m2,其中住宅面积160126.84m2,其他建筑面积51504.12m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0934.22m2,小区服务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599.52m2,停车库建筑面积1043.69m2,骑楼面积1884.37m2,配建地下室建筑面积23807m2,架空层面积1235.32m2),建筑密度24.8%,建筑容积率2.88,绿地率43.28%,规划住户1117户,配套有社区文化室、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委会、配电房、备用发电机房、垃圾收集点等设施。 三、主要污染源 1、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 施工期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废水、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噪声等。 2、营运期的主要污染源 ①生活污水,污染因子: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 ②家庭燃用天然气产生的废气及油烟;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进出小区的汽车产生排放的尾气;垃圾房产生的恶臭气体等。 ③社会生活噪声、商业活动噪声、配套设备噪声以及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 ④生活垃圾、商业垃圾等。 四、主要环保对策 1. 施工期 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场地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多余部分妥善排入雨水管道。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做好施工其的噪声防护,在影响居民的方向设立隔声屏障,并严格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在中午和夜间施工建设。如果中午或夜间作业,需向环保部门申请,同时必须公告附近居民及附近单位。 2. 营运期 ①生活污水:住户居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至大环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居民家庭油烟经厨房油烟机抽至建筑配套烟井后至楼顶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烟囱屋顶达标排放;地下停车场的排气口避开易受影响的住户窗户、阳台等,在排气口周边都设置绿化带,以减少气流直接外排的强度;对垃圾房进行及时打扫、定期冲洗、消毒。 ③社会噪声加强管理,配套设备噪声进行减震、声措处理,加强区内机动车管理,禁鸣喇叭、限制车速、设置绿化带等。 ④对垃圾实行分类收集不能利用的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现场初步调查及环境影响分析,本报告书认为:逸骏华庭(商业步行街二期D区)新建项目的建设,其不仅为入住居民提供一个安静、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促使小区域经济繁荣,而且推动了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的建设,提高了火炬开发区的居住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对繁荣房地产业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建设单位若能按照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切实保证治理资金落实,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5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5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的名称: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联系人:董海锋 地 址:株洲市纺织路27号 联系电话:13928150131 E-mail:bjdlqd1113@163.com 建设单位: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卫东 联系电话: 13186588883
中山火炬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1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