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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undunring 于 2011-8-16 07:47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辽宁省阜新市公路管理处委托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对“阜新市绕城公路(东环段)改建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阜新市绕城公路(东环段)改建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阜新市绕城公路(东环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大巴沟村西侧,经过大巴沟村,沿东北方向与现有市环线重合,经过赵家沟,穿过七家子小学操场,之后又与市环线重合,经过新邱区长营子镇大岗岗农业综合园区西侧,穿过大岗岗村后,在电信微波塔和桃花煤矿采空区之间穿过,跨越现有新义铁路,经金家洼子村后下穿在建的巴新铁路,终点落在阿金歹村西侧。路线全长19.903公里,其中利用旧路7.6km,其余路段为新建。设计速度60km/h,为四车道一级公路。全线共设置大桥1座,小桥4座,涵洞34道,平面交叉22处。工程总投资32745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阜新市公路管理处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 邮政编码为 123000
联系人:王树良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邮编:300456
联系人:许刚 电话:022-59812345-218
传真:022-59812396
电子信箱:[url=mailto:sunboy_xugang@163.com]sunboy_xugang@163.com[/url]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 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 建设单位向公众公布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3) 评价单位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
4) 评价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给出项目环保可行性结论;
5) 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向公众公布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6) 建设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分析;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2)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
(3)您认为本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及建议;
(4)修建该公路对少数民族生活有何影响;
(5)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 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查人员陈述;
(2) 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或当地政府陈述,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3) 在公众参与座谈会上陈述。
(4) 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发表意见,同时请注明您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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