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镇区联网路20号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东莞市虎门镇镇区联网路20号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东莞市镇区联网路20号道路共有3个标段,现已完成第一、二标段工程。两个标段全长为6.140km,路基宽度为26m、32m,部分路段为双向四车道,部分为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为40km/h,为城市主干道Ⅱ级工程。本项目途径西塘、德隆围等民居点。本项目的建设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提高当地居民生活水平,能改善路网布局,适应交通量发展。本项目的建设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较大现实意义。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运河北路9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9-85510002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传 真:020-83377209
电子邮件:cdxcdgz@126.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对项目周边的声环境、大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从而评价项目所在地的现状环境质量。
2、通过工程分析和对同类道路的类比调查,确定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源,并提出相应的污染治理对策或减缓措施。
3、通过科学的方法预测项目所产生的污染源经污染治理措施削减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得出本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2)对本地现在的交通状况是否满意;
(3)对本项目是否了解;
(4)您认为以何种方式/工程缓解环境污染较为合适;
(5)您是否同意拟建公路的路线走向;
(6)您对本项目持何种意见;
请针对上述选项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七、征集意见对象
建设项目区域及附近地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群众等。
八、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为10个工作日,始于2011年8月16日。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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