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濛阳镇学子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彭州市濛阳镇,道路走向为南北方向。起点与北侧规划道路相接,终点与南侧规划道路相接,全长468m,按城市III级次干道标准进行修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路宽20m,其中行车道宽14m,两侧人行道各宽3m,机非混行,配套沿线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占用土地12.2亩,沿线均设置各种交通标志、标线、防护栏等交通设施。全线设小桥1座,不设置收费站。 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彭发改立项[2011]39号”文件准予立项。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濛阳镇总体规划以及彭州市用地规划。 二、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公示如下: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扬尘会对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就本工程特点而言,施工噪声干扰最为严重的时期为路基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载重汽车和压路机等。本工程使用大型机械及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工点、需要的作业时间均较少,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均有限。 施工扬尘和粉尘的主要来源是挖方填方作业、施工车辆运行中的临时起尘及未铺装路面起尘、筑路机械不断运行起尘等。可采用洒水及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来降低扬尘污染。 另外,建设过程中的开挖、取土、弃土等活动将破坏原地貌,增加水土流失。总的来说,施工期仅征地拆迁等工程活动对环境造成永久性影响,其余均为暂时性影响。只要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文明施工,采取适当的防尘、降噪措施,可以将影响减少到最小。 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 如不采取措施,道路营运期交通噪声会使部分临路居民点的声环境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采取措施后各超标敏感点均能达标。另外,有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运输可能造成风险事故。 3、项目的有利影响 本工程对缓解濛阳新城及其周边的人行与车行压力,进一步完善路网格局,有利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意见收集与投诉监督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有意见和建议,请问询编制单位、建设业主、彭州市环保局,便于及时修改、完善。在建设中或建成后,如果有意见和建议,也可向我们提出。 联系方式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电话号码 | 联系人 | 地址及邮编 | 备注 | 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 028-87057760 | 陈怡 | 成都市芳邻路8号,610072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 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 | 028-83829145 | 黎庆华 | 成都彭州市濛阳镇北街20号 | 建设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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