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裕铝业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工业用铝合金型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11年8月4日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140011080401]0043号。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四川美裕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工业用铝合金型材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眉山市铝硅产业园区 业主单位:四川美裕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目标:总投资7500万元,占地63亩,新建铸造车间、挤压车间、仿钢车间、喷涂车间、氧化车间、包装车间及销售办公楼。项目建成后将拥有5万吨/年铝合金型材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四川美裕铝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四川眉山市铝硅产业园区 联系人:谭主任 联系电话:13540782704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南塔街139号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51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8-86251257
传真:028-86258552 邮箱: zhanggl402@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居住或工作地址; (2)您对该建设项目情况了解程度; (3)您认为该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4)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5)对本项目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6)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传真的方式; (3)电子邮件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