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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王佐镇南宫村北路市政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丰台区王佐镇南宫村北路市政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丰台区王佐镇
建设单位: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丰台区王佐镇,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西起张各庄路,东至规划南宫一号路,全长2098.77m。本项目设计车速40km/h,红线宽度30m,在桩号0+946.85处与现况牦牛河相交。
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工程及其配套市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雨污水、中水、给水等市政管线工程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长青路99号
邮编:100074
联系人:许工
电话:010-8331662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国环评证甲字第1006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
邮编:100085
联系人:孙工
电话:010-62849771-803,62954920-803
传真:010-62949353
电子邮件:suntaohuanbao@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评价工作阶段和报告书编写阶段。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概况及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包括施工扬尘、噪声、污水、固体废弃物等)、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规划协调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环保措施和社会效益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以及结论与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拟建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对减轻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及减缓污染影响措施的要求,对拟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1年8月18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2011-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