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2011年白城地区第二批探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受中石油吉林油田公司的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油田公司2011年白城地区第二批探井工程 建设规模:本次探井工程位于白城市大安市境内,共部署探井3口。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钻井废水排入泥浆池,用于调节泥浆浓度,循环使用,并随泥浆排入泥浆池内自然蒸发,不向地表排放。钻井结束后,对钻井场地内受到污染的土壤集中收集外运处理,同时对试油产生的少量附着在井场内土壤中的落地油也必须及时外运处理。站场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粪便均排入移动旱厕内,钻井结束后及时就地填埋或作为农家肥;柴油机和柴油发电机所用燃油采用标号高、污染物排放量小的清洁柴油,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也随之消失;钻井期间柴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安置在板房内,减少对工程区域鸟类和动物的影响;本项目安排在春耕前,且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故本项目施工期临时占地对农田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甚微。 三、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范围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赞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于今日开始,10个工作日之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意见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吉林油田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1号 联系电话:0430-859135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