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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重点镇与八达岭高速及国道110联络线道路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延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委托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延庆重点镇与八达岭高速及国道110联络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延庆重点镇与八达岭高速及国道110联络线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延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环评机构: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2、项目简述及主要环评内容 ⑴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⑵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⑶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⑷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公众查阅环评报告简本的方式、期限及主要征求事项 ⑴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 公众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获取报告书简本。 ⑵公众索取信息和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1年8月19~9月1日)可通过E-mail、电话等方式了解公众对本项目有关内容和态度,提出道路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等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意见,以及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4、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 名 称: 延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 系 人: 张洋 电 话: 010-69176128 通讯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89号 ⑵环评单位: 名 称: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10-63524410 邮 箱:lchm1993@126.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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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1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