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汇鑫矿业有限公司拟实施“鲁山县观音寺乡竹园村石墨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委托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评价进展顺利,大部分评价工作已初步完成,为更好地保护区域生态与环境,加强和发挥公众在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监督作用,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希望公众积极参与,协助我们完成相关调查,您的意见我们将认真考虑,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中汇总体现,促进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工作更加全面、科学、可信和可行。本着信息公开的原则,特发布本公告(有效期10天),公众如需要本项目的环评报告简本,请与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索取。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鲁山县观音寺乡竹园村石墨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鲁山县观音寺乡竹园村石 本项目所在观音寺乡位于鲁山县西北部,距县城24公里,省道242鲁(山)洛(阳)穿境而过,境内交通便利。 本矿区面积0.64km,由4个拐点圈定,共圈出4个石墨矿体,开采方式均为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采矿顺序首先开采 K1矿体,K1开采完毕后,依次进行K2、K3、K4的开采,矿体开采的同时,进行下一个待采矿体的开拓道路建设。每个矿体走向均为近南北走向,开采由从上而下,由南向北推进,剥采作业由挖掘机完成,不需爆破。 项目设计分4个露天采区,并在每个采区附近设置排土场、简易机修房、生产用水高位水池、综合用房(包括办公值班室)等;设计在矿区东侧设置工业场地一座,设机修房、空压机房、变配电房、综合用房(包括办公、食堂等)等。 该项目总投资80万元,产品为石墨原矿石,不设选场,设计开采规模5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6.2年。 二、项目与政策、规划的相符性 据查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允许类建设项目。 2004年9月,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根据该《通知》要求,新建矿山应达到最低生产建设规模要求,最低生产建设规模省级规划最低开采规模不一致的,可以按当地规划要求执行。该《通知》对新建石墨矿的矿山最低生产规模未作具体要求,对于大型、中型、小型石墨矿生产规模要求分别为1万t/a、1-0.3万t/a、0.3万t/a。本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5万t/a,满足该《通知》的要求。 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经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该项目建设能满足鲁山县环保规划中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三、工程的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相应预防措施 1、施工期 (1)生活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人员租用附近农房,不设集中办公生活设施,施工人员生活用水主要为洗漱用水,用水量较小,相应生活污水量较少,施工场所设旱厕,生活污水直接用于场地降尘、绿化,无生活废水外排。 (2)施工扬尘及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建设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采区工业场地平整、露采区基建、排土场和运矿道路修建产生的风蚀扬尘,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堆放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等,均为无组织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尽量缩短建设期,及时恢复场地植被;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等散状物料,应储存在临时库房内或密闭存放,运输时防止漏洒和飞扬;运输物料的车辆应限速,不得超载,并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 (3)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矿区建设施工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来自各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以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评价建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状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方式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产生的垃圾废物及施工人员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收集和清运处理。 2、营运期 (1)营运期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运营过程中主要废水污染源有两种:一是露天采场汇集的自然降水;二是职工生活污水。 经类比调查其他矿业开采项目矿坑涌水模拟实验及谱尼测试对本项目废石浸出检测结果,雨期降水对矿体重金属溶出极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且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评价要求,露采过程中自然降水汇水应由排水沟配合水泵及时排出采区,经矿区内小溪汇入荡泽河,避免影响正常生产,同时考虑露采矿坑排水仅在自然降水时产生,评价认为对荡泽河影响很小。 本项目运营期共有职工10人,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8 m3/d,由于污水量较少,评价建议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及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工业场地设旱厕,粪污水定期清理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2)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环节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露天开采过程中的表土剥离、凿岩、铲装时产生的粉尘;二是工业场地矿石堆场及排土场废土石堆存产生的粉尘;三是废石、矿石运输车辆扬尘。 工程中钻机采用湿式作业及采区、道路洒水降尘,从源头减少粉尘产生量;职工配发工作服、防尘口罩,降低粉尘对职工的影响。类比同类工程,采取措施后,钻机、装载机、道路等作业点附近粉尘浓度为0.5~1.0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TSP浓度≤1.0mg/m3的要求)。 为减少排土场扬尘对环境空气的污染,设由专人配人工洒水装置,定时洒水,洒水次数根据天气情况而定,干燥大风天气多洒水,多雨时可适当减少洒水次数,一般每天喷洒5~8次,每次2~3分钟,使堆场表面保持一定水分,以控制风蚀扬尘。 矿石采用汽车运出,为减轻车辆扬尘污染,要求对运矿道路定期清扫、洒水,并对运输的矿石进行遮盖,以有效减轻运输扬尘污染。 (3)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表土剥离、凿岩、铲装等过程,以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评价建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部分高噪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基础、安装消声器、置于室内等降噪措施,夜间禁止开采等方式减轻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工业场地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村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露天开采及排土场清理产生的剥离表土;二是露天开采剥离废石;三是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剥离表土及废石全部堆存于采区废石场内。据监测,项目所产生废石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针对生活垃圾,在生活区设置垃圾箱,收集后定期运往观音寺乡垃圾中转站进行集中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好,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 本次评价针对项目区内小溪及项目东侧2.4km处的荡泽河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全部断面中pH、COD、氨氮、硫化物、铅、锌、砷、氟化物8项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水质良好。 (3)声环境质量 评价区域内所监测的5个点位中,昼、夜间等效声级值均能满足评价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该评价区域声环境背景值较低。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合分析,鲁山县观音寺乡竹园村石墨矿开采规模为5万t/a,矿山开采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合理有效的利用资源,项目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和生态恢复措施,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项目的建设特点和环境保护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工业场地选址合理,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鲁山县汇鑫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太兴 联系电话:13903759958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观音寺乡竹园村 (2)环评单位:河南省金瀚环评公司 联系人:乔艳凤 联系电话:0371-6595876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一路交叉口凯宾国际518室
特此公告。 有效期: 2011年8月11日 至
2011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