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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北辰区双青新家园36#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环评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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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辰区双青新家园36#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环评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选址于天津市北辰区,北辰道与南曹铁路交口处,东至规划幸福二路;南至北辰道;西至规划幸福大道;北至规划和谐一街。项目总投资20.8亿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90671.7 m2,可用地面积65998.4m2,总建筑面积2072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2200m2,地下建筑面积35000m2。项目主要建设高层住宅19栋(其中24层住宅六栋,18层住宅十栋,28层住宅三栋),建筑面积为158400m2;市政设施建筑面积为318m2;配套公建建筑包括物业、便利店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为13482m2;地下主要设置为地下停车场,少量为地下室。项目建成后规划入住3520户,住宅人口8448人,绿地率40%。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概述如下: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主要为扬尘和噪声。
     (1) 施工扬尘
     施工现场是一个排放尘埃的污染源,可在短期内明显影响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土方挖掘和车辆运输工程土、建筑垃圾、砖和水泥等建筑材料都会产生扬尘,而现场堆放的砂、土、灰、砖等建筑材料遇大风天气也会产生大量扬尘。根据同类工程现场监测,工地内扬尘浓度为0.3~0.7mg/m3。
     (2) 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排放主要有车辆、设备冲洗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车辆和设备冲洗水成份相对比较简单,污染物浓度低,水量有限,属于瞬时排放;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BOD5、COD,受生活条件所限,施工人员用水标准较低,施工人员日均生活用水量相对较少。建议建设单位应先接通管道后进行工程建设,同时设置临时厕所和化粪池,并对食堂废水进行隔油处理,最终排入规划双青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 施工噪声
     施工噪声贯穿全过程,施工中的土石方阶段、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和装修阶段均会产生噪声,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关消声减振措施,使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以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 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废建筑材料,如土、碎砖块、水泥块、废木料等;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民工废弃物品,由于生活条件所限产生量很小。建筑垃圾要设固定的暂存场所,并加罩棚或其他形式进行封闭;生活垃圾要袋装收集,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做到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避免长期堆存孳生蚊蝇和致病菌,影响健康。

     运营期环境影响概述如下:
     2.1大气污染
     2.2.1大气污染
     ①燃气废气
     燃气废气中产生的烟尘、NOX和SO2排放均较少,每燃1000m3天然气,排放烟尘0.14kg、SO2 0.18kg、NOX 1.76kg、CO 0.35kg,因此本项目居民燃气废物中污染物排放量为:烟尘:177.41kg/a,SO2 :228.1kg/a,NOX:2230.27kg/a, CO: 443.52kg/a。幼儿园餐厅燃气废气为烟尘:3.49kg/a,SO2 :4.48kg/a,NOX:43.82kg/a, CO: 8.72kg/a。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各种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轻微。
     ② 油烟废气
     本项目幼儿园餐厅油烟产生量为3.44kg/a。
根据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对部分餐饮单位油烟监测结果,油烟产生浓度约6~10mg/m3。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其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均不得超过2.0mg/m3,预留油烟净化装置,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不高于2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
     ③汽车尾气
     本项目停车方式分为地上、地下停车形式。地上停车位相对分散,且位于地上,汽车尾气容易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地下停车库1处,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量为:NOx 0.11kg/h,CO 4.39kg/h,THC 0.33kg/h。尾气通过消防排烟风机排至排烟竖井,并由地面排气筒排至室外大气,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本项目汽车尾气不会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④垃圾存放异味
     本项目住宅楼附近设置密封垃圾箱。生活垃圾由物业管理部门每日将小区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存放垃圾过程中,如不及时清运处理或发生垃圾泄漏、破袋选拣垃圾等情况均会造成异味污染。
     2.2.2水污染
     本项目使用期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小区居民生活污水。污水产生总量为980.1m3/d,污水水质达到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的要求,规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规划双青污水处理厂。
     根据《天津市住宅中水系统建设的规定》要求,本项目应建设中水配套设施,在区内各条道路铺设中水管道和相应的入户管网,使用双青组团污水处理厂供应的中水用于建筑内冲厕用水、绿化以及部分消防用水、景观用水等,真正实现生活污水的资源化。
     2.2.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热交换站、变电站、煤气中低压调压站、交通噪声、高层电梯间等设备噪声,独立设置,不与居民住宅相连,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后,传至设备间场界外的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2.2.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住宅楼及公建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严格采用垃圾分类袋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2.2.5公共设施影响分析
     ①地块内规划5座10kV变电站,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变电站均独立设置,不与居民楼相连,与最近住宅楼距离大于15m,满足变电站控制防护距离要求。10kV变电站产生的工频电磁辐射较小,预计不会对居民造成影响。
     ②规划1座煤气中低压调压站,位于4#住宅楼和5#住宅楼之间,距离最近住宅楼满足煤气中低压调压站控制防护距离的要求,不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③规划在东北角裙楼内建设餐饮店和早点铺,由于餐饮对居民影响较大,要求设置在距住宅楼较远的裙楼内,不能设在住宅楼下面。建议餐饮店不对外开放,只服务于本小区居民。餐饮店和早点铺在入驻前应按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或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入驻,同时预留独立烟道及隔油池位置。餐饮店安装的空调器产生噪声和热污染的,经营单位应采取措施进行防治,并在安放位置上尽量远离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对空调装置应采取降噪、隔声措施,达到环境噪声标准。

    3、外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南侧60m处为北辰道;北侧隔规划和谐一街为34#地块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东侧隔规划幸福二路为37-1#地块公共租赁住房用地;西侧隔规划幸福大道为空地,道路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和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后,以上交通噪声均不会对小区居民产生影响。本项目东南侧750m处的韩家墅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设有锅炉房,经计算,该锅炉产生的废气在本项目区域的落地浓度很小,不会对小区居民产生影响。此外,35#地块供热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经分析,对本小区居民影响不明显。

    4、需采取的环保措施
(1) 沿街住户安装双层隔音窗。
(2) 小区商用房内各使用单位必须另外单独履行环保手续。
    (3) 小区应及时清运垃圾,特别是夏季气温高,瓜皮果壳等有机成分较多时,更应科学安排垃圾收集和运出时间,必须做到垃圾当天收集,当天运出。
(4) 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热交换站、变电站、煤气中体压调压站及高层电梯电机等设备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音设备;所有固定设备均应安装在加有减振垫的隔声基础上。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工程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6、其它说明
以上仅为向公众公布的北辰区双青新家园36#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简略情况,如果公众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及结论,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索取时间为2011年7月15-24日,共10天。
        a、 传真:(022)65211232
        b、 网络:tjqc818@163.com

    7、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说明
为广泛征求广大公众对北辰区双青新家园36#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与环保有关),公众可通过① 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② 电话反馈;③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您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根据需要进行反馈。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2011年7月15-24日,共10天。
发表于 2011-8-20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下 您除了在这里公示之外,还在哪里进行公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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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21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了,暂时网上公示,我们公司就在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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