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青原区东固林产化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名称:吉安市青原区东固林产化工厂项目 建设单位:吉安市青原区东固林产化工厂 联系人:古越群
电话:13627970688 2、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电话:18679792211 3、建设项目概况 吉安市青原区东固林产化工厂一家专业从事松香、松节油及红松香生产的私营企业,年产2000吨松香、600吨松节油、1100吨红松香。该厂位于吉安市青原区东固畲族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工程劳动定员20人。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工程投入运营后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水、废气(锅炉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在设计中针对产污的各个生产环节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造成空气污染的是锅炉燃料燃烧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烟尘等,采取措施使其符合相应排放标准达标排放;项目的噪声设备源强声级为80~95,经隔声、吸声控制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应符合国家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经综合利用、处理和处置,经处理后不影响周围环境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建设方案可行,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青原区富滩工业园总体规划。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有利有弊,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减免各种不利影响。在充分保证环保投资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6、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联系期限为2011年4月28~2011年5月10日。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对象:可能受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居民(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收集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针对工程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所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8、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2011年4月28~2011年5月10日,公众可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或青原区环保局提交书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