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濛阳镇伏龙一路道路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彭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为了改善彭州市濛阳镇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决定投资2688万元,在濛阳镇区域内新建伏龙一路道路建设工程。道路全长1120m,宽24m,总面积为26880m2,以及排水、综合管线、照明、绿化等工程。本项目的实施将缓解周边的人行与车行交通压力,进一步完善路网格局,拉动经济,并产生规模效应,对濛阳镇的经济建设与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公示如下: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扬尘会对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就本工程特点而言,由于是新建道路,施工噪声干扰最为严重的时期为路基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载重汽车和压路机等。本工程使用大型机械及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工点、需要的作业时间均较少,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均有限。 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 如不采取措施,道路营运期交通噪声会使部分临路居民点的声环境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采取措施后各超标敏感点均能达标。另外,有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运输可能造成风险事故。 三、意见收集与投诉监督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在本公告发布后一周内有意见和建议,请问询编制单位、建设业主、彭州市环保局,便于及时修改、完善。在建设中或建成后,如果有意见和建议,也可向我们提出。 投诉监督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电话号码 | 联系人 | 地址及邮编 | 备注 | 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 028-87057760 | 梁 工 | 成都市芳邻路8号,610072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 濛阳镇人民政府 | 13882033876 | 黎庆华 | 彭州市濛阳镇北街52号 | 建设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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