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宏昌糠醛有限责任公司3000吨/年糠醛项目》 第二次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依安县宏昌糠醛有限责任公司拟在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中心镇太阳升村二屯南侧(相距3公里)新建3000吨/年糠醛项目,该项目厂区占地面积31000平方米,厂区周围均为农田,最近居民区为厂区西南2.0公里处保卫1屯,共70户居民。本项目以玉米芯为原料生产糠醛,设3台6t/h燃糠醛渣专用蒸汽锅炉(二开一备)、8个水解反应釜,年产糠醛3000吨。 评价承担单位:齐齐哈尔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环境空气污染因素
1.1锅炉排放污染物 锅炉燃料为水解后的废渣,主要成份为玉米芯。锅炉房配备3台6t/h燃糠醛渣专用蒸汽炉(正常工况二开一备),锅炉房总容量为18t/h。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规定,总容量为18t/h的锅炉房,其烟囱高度应达到45m,根据项目初步设计,该锅炉房烟囱高度为55m。 为确保烟气达标排放,锅炉配备CJS-6可调式干湿多级脱硫除尘器。除尘器由旋风分离器、惯性降渣除尘塔、脱硫水床和两道带状水幕组成,脱硫水床和带状水幕使用的水中加碱以中和烟气中的酸。该装置除尘效率为92%,SO2去除效率为80%。锅炉主要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见表1。 表1 锅炉污染物排放情况
点源名称 | 烟气量(m3/h) | 污染物 | 产生量情况 | 排放情况 | 净化效率(%) | 烟囱高度(m) | 烟囱出口内径(m) | 标准(mg/m3) | kg/h | mg/m3 | kg/h | mg/m3 | 锅炉烟囱 | 18400 | 烟尘SO2乙酸糠醛 | 464611.150.09 | 25002500371.53.0 | 3.689.202.230.09 | 20050074.33.0 | 928080— | 55 | 1.0(100℃) | 200900—— |
备注:每台锅炉的风量最大值为6000m3/h,三台锅炉同时启用的概率最大值为30%。 1.2玉米芯破碎污染物 玉米芯破碎过程中产生粉尘,破碎机应封闭生产,防止粉尘外逸和原料损失。 1.3工艺废气 工艺废气包括低沸物、乙酸、糠醛、非甲烷总烃和恶臭。 低沸物主要是指在蒸馏工艺中当醛气被冷凝为原液后,有微量低沸点的气体随分醛罐上方的放空管排出,废气中主要含有丙酮(沸点56.5℃)、甲醇(沸点64.8℃)等有机物质。这部分气体排放量很小,以无组织形式扩散。 乙酸为水解过程副产品,生产过程及渣库散发一定量乙酸、糠醛、非甲烷总烃和恶臭。恶臭是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工原料、水解产物及锅炉燃烧产生的异味。 排渣工序在封闭状态下进行,排渣产生的废气由排渣间顶部排风口集中排放。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工原料及糠醛产品均采取封闭或密封措施,防止与空气接触挥发,确保厂界气态糠醛浓度低于《糠醛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0.3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4.0mg/m3,厂界恶臭气体浓度低于《糠醛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20。 环评根据类比推算出本项目乙酸无组织排放源强为8.04kg/h,糠醛无组织排放源强为1.26kg/h,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源强为22.68kg/h。 2、水污染因素分析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在蒸馏过程中产生,其特点为高浓度有机废水。生产废水采用闭路循环蒸发法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 3、噪声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情况见表2。 表2 噪声源情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台数 | 声压级dB(A) | N1 | 水解锅 | 9 | 100 | N2 | 粉碎机 | 1 | 85 | N3 | 斗提机 | 2 | 80 | N4 | 皮带输送机 | 1 | 80 | N5 | 锅炉风机 | 8 | 90 |
注:水解锅噪声为排渣时放空噪声,每隔一小时发生一次,每次持续2-3秒。
4、固体废物排放量分析
工艺产生的废渣直接作为蒸汽锅炉的燃料,该废渣含纤维多,灰份较少,经类比调查,废渣燃烧后产生的锅炉灰渣约为1800t/a 。
玉米芯筛选过程中产生的渣土约150t/a。
糠醛生产过程中产生精馏残渣15t/a,废气处理产生残渣450t/a。 5、施工环境影响特征
施工期主要包括车间厂房等建筑物的建造、各种设备和系统的安装调试等。施工期以土建工程为典型,对环境的污染有噪声、扬尘、污水和固废等。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一般随施工期结束而结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1锅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锅炉房配备3台6t/h燃糠醛渣专用蒸汽炉(二开一备),锅炉房总容量为18吨/小时,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其烟囱高度应达到45米,根据初步设计,本项目锅炉房烟囱高度为55米。为确保烟尘及SO2排放浓度达到排放标准,锅炉配备CJS-6可调式干湿多级脱硫除尘器。除尘器由旋风分离器、惯性降渣除尘塔、脱硫水床和两道带状水幕组成,脱硫水床和带状水幕使用的水中加碱以中和烟气中的酸。烟尘去除效率92%,SO2去除效率80%,恶臭气体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为确保脱硫效率,碱水池应设置自动加碱装置,保持水床及带状水幕中使用的碱液pH值大于11。 锅炉烟气排放系统应设置采样监测孔及其相关设施,企业要设专人负责除尘器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维修,并建立技术档案。锅炉烟气处理产生的废渣采用压滤方式脱水,脱出水返回烟气处理系统,废气处理产生的除尘脱硫残渣经脱水后可用于铺路。 1.2工艺废气 生产工艺设备要完全封闭,防止糠醛、乙酸等挥发至空气中。排渣工序在封闭状态下进行,排渣产生的废气由排渣间顶部排风口集中排放。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工原料及糠醛产品均采取封闭或密封措施,防止与空气接触挥发。确保厂界气态糠醛浓度低于《糠醛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0.3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4.0mg/m3,厂界恶臭气体浓度低于《糠醛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20。 1.3工艺粉尘污染防治措施 玉米芯的破碎应在封闭条件下生产,防止粉尘外逸和原料损失。
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拟采用闭路循环方式对蒸馏废水和醛水分离废水进行处理。
工艺废水先进入储罐,然后进入醛汽蒸发罐,利用醛汽的热量将部分废水蒸发,产生的蒸汽进入水解锅。剩余废水进入蒸汽蒸发罐,由锅炉蒸汽将部分废水蒸发,产生的蒸汽进入水解锅。剩余废水进入废水浓缩池,再进入配酸罐,配酸后进入水解锅。
企业应建设容积为300立方米的废水事故池,以便在废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时临时储存废水。事故池四周及底部应防渗、防酸、防腐蚀。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应停止生产,将未处理废水排入暂存池中,待废水处理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时将暂存池中废水处理后继续循环使用。事故池同时作为接纳消防废水的储池。 生产工艺中使用的冷却水必须通过晾水池和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水,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运出。 3、环境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机械设备的合理布局,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对高噪声设备应采用弹性基础,设隔声装置。
对风机采取隔声、吸声等减振降噪措施,并对鼓、引风机的出口进行软联结处理。水解锅排渣噪声值较高,要求生产过程中厂房封闭。治理设施和效果见表3。 表3
噪声治理方案及治理效果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台数 | LAeq dB | 治理措施 | 治理效果后 LAeq dB | 产生方式 | 1 | 水解锅 | 9 | 100 | 厂房封闭 | 85 | 偶发 | 2 | 粉碎机 | 1 | 85 | 厂房封闭 | 70 | 间断 | 3 | 斗提机 | 2 | 80 | 厂房封闭 | 65 | 间断 | 4 | 皮带输送机 | 1 | 80 | 厂房封闭 | 65 | 间断 | 5 | 锅炉风机 | 8 | 90 | 风机房封闭 | 75 | 连续 |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废气处理产生的残渣、玉米芯筛选渣土和精馏残渣。 糠醛渣堆放场地应进行防渗和耐酸处理,收集的浸出液进入废水处理系统统一处理。 糠醛渣燃烧后产生的锅炉灰渣可用做肥料;废气处理产生的除尘脱硫残渣经脱水后可用于铺路,玉米芯筛选渣土可全部还田。 在对粗糠醛精馏后,精馏塔底排放一定量的精馏残渣(主要是高沸物),根据查阅有关资料,其组成为:糠醛36%、树脂28.5%、甲基糠醛10%、水25.5%。该精馏残渣每天排放二次,每次排放量约0.0225t,全年约15t/a;精馏残渣为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其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危险废物相容。本项目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设在室内,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流失。设施内要配备安全照明设备和观察窗口。 5、防沙治沙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将使原有植被遭到一定破坏,生态调控能力减弱,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增加,将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风险。 项目所在区域为黑龙江省防沙条例规定的“重点治理沙化耕地和草原”区域,因此防沙治沙为本项目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生态恢复和生态改善工作。 施工期结束后应在厂区空地及厂区周围人工恢复植被,种植常青乔木和灌木,改善厂区群落结构,按照不同植物的生态适宜性,逐渐培育生态效益更高的植被类群。 厂区绿化率应不低于厂区总面积的30%。厂区绿化要乔、灌、草结合,实现多层次绿化,美化,并达到净化空气,降噪吸声的目的。绿化投资约20万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如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则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将得到应有的保证。该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示途径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项目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期限为2011年8月22日至9月1日。
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项目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11年8月22日至9月1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拟建项目厂址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8月22日至9月1日。
评价机构名称:齐齐哈尔大学环评室 机构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452-2742570 E-mail:zfq2742570@163.com
九、公众提出反对意见者,请电话通知或发邮件等告知真实联系方式和反对理由,本评价将联系提出反对意见的公众并就相关合理意见进行落实,提出反对意见的公众个人信息可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