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
重庆市江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规划概述
规划总体目标:加快工业信息化建设步伐,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反应敏捷的现代制造业体系,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基本建成千亿长安汽车城、千亿海尔电子电器产业园、千亿轨道交通设备产业园、千亿中钢钢材加工及物流产业集群。到2015年,实现再造“三个江北工业”的目标,工业经济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水平位居全市前列。
具体目标:“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2%,2015年达到2000亿元,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两番;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1%,2015年达到500亿元,在2010年的基础上接近翻两番。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年均增长6个百分点,2015年达到283%;利税年增长26%,2015年达到120亿元;累计完成工业投资总额超过1500亿元;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2015年达到0.18吨标煤。
(三)规划环评主要相关结论
(1)环境目标
大气环境目标:铁山坪生态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其它地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水环境目标:各类污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低质用水,剩余达标排放对受纳水体的环境质量不造成明显良影响。
固体废物综合整治目标:工业固废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和处置。
声环境目标:各噪声功能区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生态环境目标:规划范围内重要的生态用地性质维持稳定,保持生物多样性,重要的生态系统和生境维持良好的发展趋势。
(2)规划分析结论
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提出的产业定位和发展重点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以及重庆市相关规划提出发展战略相符合。
上位规划符合性:本规划在《重庆市城乡统筹总体规划(2007~2020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及《重庆市江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产业定位与布局的基础上进行规划,与上位规划相符合。
布局合理性:重点规划建设港城工业园区、两江鱼复工业园区、五里店工业设计中心、重庆工业服务港,形成“2+2”的发展空间布局总体较为合理。
(3)环境承载力分析
生态环境承载力:三个分量为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对固体废弃物的承载力,由于规划主要发展低污染、先进清洁生产水平的产业,对环境空气质量无显著影响;各类污废水经处理后最大限度回用,剩余废水排放对嘉陵江和长江的影响小,可接受。各类工业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及综合利用,对环境影响小。
规划中按照“生态保护性原则”,注重工业园区和开发区生态保护,尽可能保留能起到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作用的自然物质山体、水系等。拟建开发区域设置相对完善的绿化网络系统,在工业园区从农村生态系统向城市生态系统转变的过程中,避免对整个区域生态系统破坏性开发。园区的建设对江北区整体生态系统影响不大。
工业区建设按照国家“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要求,在引入企业时将中水回用要求纳入入园条件,提高中水回用率,降低新鲜水耗。建立与公众沟通和联系的渠道,及时调查了解公众对工业园区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力争建成合格的生态工业园。
(4)规划方案优化建议
布局调整建议:
规划对已经确定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包括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铁山坪生态区、四山管制区等,应禁止工业开发活动,进行生态保护。
规划就工业产业发展提出了““两区一心一港”,形成“2+2”的发展空间布局。但由于产业发展规划的宏观性,未对各功能区的具体范围明确说明,从布局上看,两个工业园区和寸滩港区已经在开发之中,且已经通过了环境评价,布局上总体合理。
在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中,应提出在开发的同时,重视保护生态环境资源,规范开发活动,制定资源保护、环境质量维护、企业入园环境准入规范等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以促进地区环境质量的保持与改善,保障工业信息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5)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生态:禁止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开发活动;科学制定各功能区的开发规划。对铁山坪及四山管制区等典型区域生态影响根据其生态特征制定相应减缓措施。
大气:预防工业污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格监督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源,严格做到达标排放。对于附近存在工业园区或企业聚集区的其他功能区(如居住区、商贸区、混合区等),应协调工业园区布局与建设,使工业园区在与其它邻近的区域发展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企业,同时在非工业区与工业区之间设置防护林带。合理组织物流交通。
水环境:工业园区设置集中的污废水处理系统,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尚未纳入集中污水系统的工业企业,应在设置污废水处理、回用设备,达标后就地回用。如确有部分废水需排放,应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固体废物:工业园区应按照循环经济原则,布设上下游产业链;设置工业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应当实行单独收集,不得混入其他废弃物,并实行联单制度,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统一收集、运输、处理。
(6)总体结论
规划明确了未来5年江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发展重点和主要措施,是指导江北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定性文件。通过分析和评价可以认为规划对工业及信息化产业十二五期间的目标、产业定位、发展重点及产业布局的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庆市总体规划及工业产业总体规划中的相关内容,布局及规模设置较为合理。在采纳本评价的各项建议,并落实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前提下,从该规划环境保护的角度整体可行。
(四)本环评篇章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的查阅方式和起止时间
本评价的简本于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9月4日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布,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5日内,可按照下面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到环评单位或规划实施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或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通过邮箱索取环评简本。
环评单位:重庆大学
联系地址:沙坪坝区正街174号
邮编:400044
联系人:黄川
电话:022-65111477
传真:022-65111477
Email:wang65111477@yahoo.com.cn
委托单位:重庆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
联系人:李军
电话:022-678511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