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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请教“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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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17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好,我想请问下绿色生态住宅小区不应该是所以的房开项目必须执行的导则吧?那应该由什么样的项目执行?对这类小区有什么具体规定和要求没?
或者有制定导则等相关部门的电话或者联系方式没?
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08-7-18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详细看看导则,目前不是强制全部,是试行。

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节选)
1 总则
  1.0.1 为了在住宅建设中充分贯彻执行“节能、节水、节地、治污”的“八字方针” ,加强住宅小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十五”计划纲要的指导精神 ,参照世界各国在住宅生态环境建设上所采用的技术及标准,结合我国国情,特制定《绿色 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以下简称为《导则》)。本《导则》实施的总体目标是 :以科技为先导,以推进住宅生态环境建设及提高住宅产业化水平为总体目标,以住宅小区 为载体,全面提高住宅小区节能、节水、节地、治污总体水平,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实现社 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
  1.0.2 绿色生态住宅小区(以下简称为:生态小区)建设应符合国家关于生态环境建设 的总体方针、政策,并符合地方总体规划与建设要求。
 1.0.5 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考虑绿色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废热资源等) 的使用,绿色能源的使用率应达到一定的水平。使用常规能源时,应进行能源系统优化。
  1.0.6 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考虑节地原则。
       1.0.7 生态小区建设应充分体现节约资源原则,尤其要注重节水技术与水资源循环利 用技术。
  1.0.8 生态小区建设应自始至终贯彻环境保护原则。

  1.0.9 在生态小区的建设中,应注重推广使用适度超前、优化集成的技术体系和部品 体系,尤其是采用有关节能、节水的绿色环保技术和产品。
  1.0.10 生态小区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1.0.11 生态小区建设应达到“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方法和指标体系”(试行)中3A级商品 住宅环境性能指标及有关的性能指标要求。
  2 能源系统
  2.1 一般要求
  2.1.1 在生态小区中,建筑节能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76号令)执行。
  2.1.2 对常规能源系统应进行优化。
  2.1.3 绿色能源的使用率宜达到小区总能耗的10%(折合成电能计算)。
  2.2 技术要点
  2.2.1 在生态小区的规划设计中,要加大绿色能源的使用率并应对能源系统进行分析 ,因地制宜的选择能源组合。
  2.2.2 生态小区使用常规能源时,应对能源系统进行优化,避免因同时使用多种能源 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2.3 工程建设要点
  2.3.1 利用太阳能、风能等绿色能源的小区,宜配备辅助能源系统
  2.3.2 其它新能源的利用应结合生态小区的实际情况合理采用。
  3 水环境系统
  3.1 一般要求
  3.1.1 节水器具的使用率应达到100%。
  3.1.2 污水处理率应达到100%,达标排放率必须达到100%。
  3.1.3 应建立中水系统和雨水收集与利用系统,其使用量宜达到小区用水量的30%。
  3.1.4 小区绿化、景观、洗车、道路喷洒、公共卫生等用水宜使用中水或雨水。
  3.2 给水子系统
  3.2.1 本《导则》所指的给水子系统,由小区内的市政给水及其他生活给水设施组成 ,包括小区内的给水管网与相关的动力设备系统。
  3.2.2 给水子系统应采用智能化管理,宜具有远程监控,故障报警等功能。
  3.3 管道直饮水子系统
  3.3.1 本《导则》所指的管道直饮水子系统,是指自来水经过深度处理后,达到《饮 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1999)规定的水质标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网,供给居民直接 饮用的给水系统。管道直饮水由净水设备、加压、管网、计量、控制、检测及安全报警等组 成。
  3.3.2 管道直饮水管网系统应设排气阀和放空管。
  3.3.3 管道直饮水子系统的设备、管材及配件必须无毒、无味、耐腐蚀、易清洁。
  3.3.4 管道直饮水管网系统

  3.3.5 管道直饮水净化系统
  3.4 排水子系统
  3.4.1 本《导则》所指的排水子系统,由小区内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等设施组成。
  3.4.2 生态小区周边如有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当无市 政污水管网时,应设置污水处理站,其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污水排放标准。
  3.4.3 生态小区的排水应采用雨水、污水分流系统。
  3.5 污水处理子系统
  3.5.1 本《导则》所指的污水处理子系统,是指小区内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净化后, 达到规定标准的水处理系统。
  3.5.2 污水处理工艺应根据水质、水量的要求确定,宜采用经济、实用、集成度高的 成熟技术,鼓励使用新技术、新工艺。
  3.5.3 污水处理站的设计应符合节能、节地原则。
  3.5.4 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宜采用自动化控制,并应设故障报警系统。
  3.5.5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采取相应的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
  3.6 中水子系统
  3.6.1 本《导则》所指的中水子系统,是指将住宅内的生活污废水经收集、处理后, 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系统。中水子系统由中水处理、加 压、集水和中水管网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组成。
  3.6.2 中水水源宜采用优质杂排水,并宜按下列顺序取舍:淋浴排水、盥洗排水、洗 衣排水、厨房排水、厕所排水。
  3.6.3 中水使用必须确保安全,严禁中水进入生活饮用水和管道饮水系统。
  3.6.4 中水管网系统建设
  3.6.5 中水处理工艺
  3.7 雨水子系统
  3.7.1 本《导则》所指的雨水子系统,是指将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和地面的雨水,经过 收集、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设施。雨水设施是指构成雨 水系统的集水、处理、储存、回用等建筑物。
  3.7.2 小区的屋面雨水应收集,地面雨水宜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收集。收集后的雨水可 进入中水系统。
  3.7.3 雨水收集系统应结合小区地形、地貌,确定收集方式,宜用暗渠收集雨水。
  3.7.4 回用的雨水应进行处理。雨水处理宜采用渗水槽系统,渗水槽内宜装填砾石或 其它滤料。
  3.8 景观用水子系统
  3.8.1 本《导则》所指的景观用水子系统。由水景工程的池水、流水、跌水、喷水、 涌水等用水组成。
  3.8.2 景观用水应采用循环系统,并应设置水净化设施。
  3.8.3 生态小区的水景应充分利用地形、地物和自然景色,营造优美的小区水景环境 。
  3.8.4 景观用水子系统应结合中水系统进行优化设计,景观用水水源宜使用雨水或中 水。
  3.8.5 景观用水子系统建筑材料应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系统因自身腐蚀而 污染景观用水性质。
  4 气环境系统
  4.1 室外气环境系统
  4.1.1 生态小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宜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4.1.2 生态小区内禁止使用对臭氧层产生破坏作用的CFC11类产品。
  4.2 室内空气环境系统
  4.2.1 所有房间应设置可开窗,便于室内通风换气。
  4.2.2 住宅中80%以上的房间应能自然通风,

  4.2.3 室内装修应采用环保型装修材料,装修材料中挥发性有毒、有害气体必须符合 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防止室内环境的污染、危害人体健康。
  5 声环境系统
  5.1 小区声环境系统
  5.1.1 生态小区声环境应符合下列标准:
  白天≤45dB  夜间≤40dB
  5.1.2 生态小区项目开发前期在选址及场地设计中应使居住区远离噪声源。
  5.1.3 生态小区在规划设计时,应对周边噪声源进行测试分析,使小区声环境系统符 合本《导则》规定的标准。
  5.1.4 当规划设计不能满足本《导则》对小区声环境的要求时,应采用人工降噪措施( 如建隔声屏或种植树木等)减少外部噪声对生态小区声环境的影响。
  5.1.5 生态小区规划设计时应考虑建筑空间位置安排,避免小区内噪声产生区紧邻居 民生活区。
  5.1.6 生态小区中采用公用设备应采取减震和隔音措施。
  5.2 室内声环境系统
  5.2.1 生态小区内住宅室内声环境应符合下列标准:
  白天≤35dB  夜间≤30dB
  5.2.2 住宅室内声环境达不到上述标准时应在建筑结构或构造中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5.2.3 住宅分户墙和楼板的空气隔声量应≥50dB,在噪音敏感区域应有相应的隔声措 施。
  5.2.4 住宅楼板的撞击声隔声量应≤65dB。
  5.2.5 住宅应采取室内一次性装修,以避免户间噪声干扰。
  5.2.6 室内管网系统宜采取安装衬垫等消声措施。
  6 光环境系统
  6.1 生态小区室外光环境应满足下列要求:
  1.道路照明:15-20LX;
  2.住宅日照: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50180-93执行。
  6.1.2 室外公共照明宜采用绿色照明。
  6.1.3 小区内宜用反光指标牌,反光道钉,反光门牌等,建立区内道路识别系统。
  6.1.4 通过高、中、低、远、近、虚、实等不同照明形式,在不同地区按不同的要求 ,合理配置路灯、庭院灯、草坪灯、地灯等,形成丰富多彩,温馨宜人的室外立体照明系统 。
  6.1.5 住区内不宜采用霓虹灯或强烈灯光做广告,小区内居住建筑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
  6.2 生态小区室内光环境系统
  6.2.1 生态小区内光环境

  6.2.2 房间的自然采光应按其功能要求合理设置。书房、起居室、卧室的窗地比应大 于1:7。
  6.2.3 住宅楼梯间的公共照明应使用声控开关或延时开关。
  6.2.4 小区道路、停车场上的车灯应避免车灯直射室内,不可避免时,应采取挡光措 施。
  7 热环境系统
  7.1 一般要求
  7.1.1 住宅的采暖、空调及热水供给应尽量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绿色能源。
  7.1.2 推广采用采暖、空调、生活热水三联供的热环境技术。
  7.1.3 室内热环境的舒适性设计:
    7.2 技术要点
  7.2.1 集中采暖系统
  7.2.2 分户独立式采暖系统
  7.2.3 集中空调系统
  7.2.4 户式中央空调
  7.3 工程建设要点
  7.3.1 住宅建筑宜对分户隔墙及楼板作保温隔热处理。
  7.3.2 住宅外窗的保温性能应符合《建筑外窗保温性能等级分级及其检测办法》的规 定。其保温性能等级,严寒地区不应低于Ⅱ级。寒冷地区不应低于Ⅲ级,其它地区不宜低于 Ⅳ级。
  7.3.3 住宅外窗的气密性,应符合《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析及检测办法》的规定 ,其气性等级不应低于Ⅱ级。
  7.3.4 住宅外窗应采用双层玻璃,并宜采用中空玻璃,隔热玻璃和反热玻璃。
  8 绿化系统
  8.1 一般要求
  8.1.1 生态小区的绿化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生态环境功能  2.休闲活动功能  3.景观文化功能

  8.1.2 生态小区的绿化系统要求:
  8.2 技术要点
  8.2.1 小区规划提倡“开放空间优先”的概念,居住区绿地应与居住区规划同步进行 ,保持建筑群体道路交通组织与绿地有良好的空间与视觉关系,使得绿地在通风、阳光、防 护隔离,景观等众多方面起到更好的作用。
  8.2.2 生态小区的绿地率≥35%。
  8.2.3 为了保证生态小区居民有充足的户外自然休憩空间,小区应设置集中公共绿地 。集中绿地与宅旁绿地应有机结合。
  8.2.4 集中公共绿地中的绿化用地面积≥70%。
  8.2.5 小区主干道两侧宜种植以大乔木为主的行道树。
  8.3 工程建设要点
  8.3.1 绿地地形应有利于植物生长和地形排水。
  8.3.2 水面驳岸不宜简单砌护成挡土墙,应结合岸边绿化自然设置,宜采用植被或天 然石块等驳岸材料。植物养护浇水宜使用蓄积雨水或中水。
  8.3.3 小区绿地中的铺地与路径面积以15%~30%为宜。
  8.3.4 除活动强度特别大的区域外,生态小区铺地均应采用可渗透型铺装形式或材料 ,尽量保持绿地的自然性,并利于补充城区地下水。
  8.3.5 小区内建筑园林的体量要与周围环境空间相协调,体现园林建筑“精在体宜” 的特点。
  8.3.6 园林建筑及小品应利用节能、环保材料,特别是3R材料。
  8.3.7 公共绿地中应设置照明设施。
  8.3.8 公共绿地中应设置健身设施,并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
  8.3.9 绿地中主要道路均应做无障碍设计。
  8.3.10 绿地植物配置规定:
    9 废弃物管理及处置系统
  9.1 一般要求
  9.1.1 生活垃圾收集率应达到100%,分类率应达到70%。
  9.1.2 生活垃圾收运密闭率应达到100%。
  9.1.3 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率应达到100%。
  9.1.4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应达到50%。
  9.1.5 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同小区的总体规划、设计、建设同步 进行。体现“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放谁负担”的公平原则,管理与处置应以无害化、减量化 和资源化为基本原则。
  9.1.6 应设置袋装垃圾的收集设施。多层建筑按单元收集,高层建筑分层收集。
  9.1.7 小区内居民的冰箱、电视、家具等应进行有计划收集和处理。
  9.2 技术要点
  9.2.1 生态小区的生活垃圾应全部实行袋装、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或外运。
  9.2.2 生活垃圾必须分类收集。应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 化。用于特种垃圾收集的器具,必须设有明显标志。
  9.2.3 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的生态小区,其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宜用于小区。
  9.2.4 采用微生物技术处理生活垃圾的生态小区,应有残留微生物处理措施,以确保 处理过程的安全。
  9.3 工程建设要点
  9.3.1 垃圾收集间(垃圾房)的设置要求:

  9.3.2 垃圾转运车要求:
    9.3.3 垃圾储运站的设置要求:
    9.3.4 生态小区内宜设置公共厕所,应符合二类公厕标准要求。
  10 绿色建筑材料系统
  10.1 一般要求
  10.1.1 小区建设采用的建筑材料中,3R材料的使用量宜占所用材料的30%。
  10.1.2 建筑物拆除时,材料的总回收率达40%。
  10.1.3 小区建设中不得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建筑材料或产品。
  10.2 绿色建筑材料选择要点
  10.2.1 应选用生产能耗低、技术含量高、可集约化生产的建筑材料或产品。
  10.2.2 应选用可循环使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10.2.3 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用可再生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10.2.4 应选用可重复使用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10.2.5 应选用无毒、无害、无放射性、无挥发性有机物、对环境污染小、有益于人体 健康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10.2.6 应采用已取得国家环境标志认可委员会批准,并被授予环境标志的建筑材料和 产品。
  10.3 部分绿色建筑材料参考指标
  10.3.1 天然石材产品放射性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室外 镭当量浓度≤1000Bq/kg
  室内 镭当量浓度≤200Bq/kg
  10.3.2 水性涂料要求:

  10.3.3 低铅陶瓷制品铅溶出量极限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扁平制品0.3mg/L
  小空心制品2.0mg/L
  大空心制品1.0mg/L
  杯和大杯0.5mg/L
  10.3.4 产品中不得含有石棉纤维。
  10.3.5 粘合剂要求:
  10.3.6 人造木质板材中,甲醛释放量应小于0.20mg/m3;木地板中,甲醛释放量应小 于0.12mg/m3;木地板所用涂料应是紫外光固化涂料。

  附录一:名词解释
  1.能源系统(Residential Power Systems)
  生态小区的能源系统,是指用于保障小区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种能源的总称。它由 常规能源(如电、天然气、煤气等)系统和绿色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废热资源等) 系统组成。
  2.水环境系统(Water Environmental Systems)
  生态小区的水环境系统,是指满足小区内居民水量,水质要求的前提下,将水资源综合 利用技术集成一体的水环境系统。
  它由小区给水、管道直饮水、中水、雨水收集、污水处理、排水等子系统组成。
  3.气环境系统(Air Power Systems)
  生态小区的气环境系统,是指小区内居民所处的空气环境。它由住宅室外大气环境系统 和室内空气环境系统组成。反映生态小区空气环境系统的主要指标是小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和居民住宅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控制标准。
  4.声环境系统(Sound Power Systems)
  生态小区的声环境系统,是指为了保证小区住宅室内,室外声环境符合国家和本《导则 》制定的声环境标准而采取的措施或建造的设施。
  5.光环境系统(Light Power Systems)
  生态小区的光环境系统,是指小区内室外和室内的自然采光系统与人工照明系统。
  6.热环境系统(Thermal Power Systems)
  生态小区的热环境系统,是指采用符合节能、环保、卫生、安全原则的住宅供暖,空调 技术,使室内热环境达到一定的温、温度,并能根据气候条件和居住功能的变化进行调节, 满足人体健康,舒适要求的室内热环境系统。
  7.绿化系统(Afforest Systems)
  生态小区的绿化系统,是指由软质的植物、水体、地形和硬质的道路、园林小品休憩设 施等内容组成的集中公共绿地和宅旁分散绿地等绿色开放空间。
  8.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系统(Waste Disposi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s)
  生态小区的废弃物管理与处置系统,是指对小区内居民日常生活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 收集、管理、储存,并进行处理、处置的措施与设施。
  9.绿色建筑材料系统(Green Construction Material Systems)
  绿色建筑材料系统,是指在生态小区的建设过程中所采用的符合国家绿色建筑材料的相 关标准的各种材料或产品。应尽量使用已经取得国家认证的绿色建筑材料或产品。本《导则》所指的绿色建材系统,包括各系统中使用的设备,配套产品和住宅部品。
发表于 2008-7-18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台州市的试行要求

原帖由 ourson 于 2008-7-17 22:34 发表
大家好,我想请问下绿色生态住宅小区不应该是所以的房开项目必须执行的导则吧?那应该由什么样的项目执行?对这类小区有什么具体规定和要求没?
或者有制定导则等相关部门的电话或者联系方式没?
谢谢大家

关于印发《台州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市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住宅建设的品位和档次,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居住区生态环境,根据建设部《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我局制定了《台州市绿色生态居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系统设计指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系统设计指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根据《台州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及台州市住宅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来编制,主要应体现以下六个方面内容:

     1、规划设计合理,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房间光线充足,通风良好。

     2、房屋围护结构要有较好的御寒隔热功能,门窗密封性能及隔音效果符合规范要求。

    3、供热、制冷及炊烧等要尽量利用清洁能源、自然能源或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设备。

    4、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普遍安装节水器具。1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小区应设置中水系统,排水实现深度净化,达到二级以上可循环利用标准。

    5、室内装修简洁舒适,化学污染和辐射要低于环保规定指标。

    6、要有足够的户外活动空间,小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无裸露地面。

     二、开展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试点。为推进面上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先在浙江新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城市港湾、浙江鑫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香格里拉两个住宅小区,开展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试点。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市级康居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大力推广生态住宅小区建设,加大试点小区的指导力度。要按照《台州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和编制要求,指导企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试点小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于11月1日前上报我局房地产业处。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好好人”
我们这里无论怎样的房开项目都必须执行这个导则,甚至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回迁房,感觉很没道理,可是在导则的正文里又找不到相关规定“哪一类小区应该遵照这个导则”,不知道是否还有别的对这一导则的进一步规定?
发表于 2008-7-18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试行和推广

你们哪里要求必须做,也没有错,应该提倡,好事,改善生活环境嘛
 楼主| 发表于 2008-7-18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话是没错,可是30%的中水回用就成了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什么好的中水回用的点子
发表于 2009-2-19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学习啦
发表于 2009-2-20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30%的中水回用途径:地埋式水处理系统,然后用于洗车、绿化、景观,最好是公共设施用中水,这样比较容易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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