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彭州市濛阳镇中横东段道路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负责承建,位于彭州市濛阳镇工业集中发展点红线规划范围内,新建,路线总体走向为东西方向,路线起点与现状濛阳工业集中发展点内东纵路相接,由西向东,设计终点接什新路,全长470m。全线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进行修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总宽20m,配套沿线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占用土地14.1亩。沿线均设置各种交通标志、标线、防护栏等交通设施。人行道两侧栽种行道树,全线无涉及桥梁,计施工期12个月。 本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新都区总体规划以及新都区用地规划。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公示如下: 1、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扬尘会对声环境、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就本工程特点而言,施工噪声干扰最为严重的时期为路基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载重汽车和压路机等。本工程使用大型机械及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工点、需要的作业时间均较少,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均有限。 施工扬尘和粉尘的主要来源是挖方填方作业、施工车辆运行中的临时起尘及未铺装路面起尘、筑路机械不断运行起尘等。可采用洒水及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来降低扬尘污染。 另外,建设过程中的开挖、取土、弃土等活动将破坏原地貌,增加水土流失。总的来说,施工期仅征地拆迁等工程活动对环境造成永久性影响,其余均为暂时性影响。只要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文明施工,采取适当的防尘、降噪措施,可以将影响减少到最小。 2、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 营运期主要是交通噪声以及道路扬尘的环境影响,如不采取措施,道路营运期交通噪声会使部分临路单位的声环境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采取措施后各超标敏感点均能达标。 3、项目的有利影响 本工程对缓解濛阳镇及其周边的人行与车行压力,进一步完善路网格局,有利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促进当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区周边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方式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联系人: 李兵 电话:
028-87057760 电子邮件:libing1029@sina.com 地址: 成都市芳邻路8号环保大楼 邮编: 610072 建设单位:彭州市濛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15882288345 联系人:王坤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