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委托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对“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段公路改建工程
项目概要:本建设项目为乔尔玛至蜂场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在伊犁州尼勒克县的乔尔玛(K0+000),线路由东向西,途径尼勒克县养鹿场、唐布拉、种蜂繁殖场等,终点止于尼勒克县蜂口(K88+890),全长88.89km。本项目按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是12m,设计速度80km/h,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项目全线设置大中桥桥梁8座,小桥3座,涵洞101道;与等级路交叉2处等外路交叉4处,与农村便道交叉42处;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2处。拟建项目计划2011年9月-2013年10月进行项目施工,工期2年。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 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 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请做出预测;
⑶ 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⑷ 修建该公路后,城市(区、乡)和土地规划方案将有所变化,请做出规划预测,并请对国土增值进行预测;
⑸ 修建该公路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⑹ 修建该公路对文物古迹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⑺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166号 邮编:710054
联系人:陈伟 电话、传真:029-87821962
电子信箱:5445chenwei@soh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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