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油田至库车重油外输管道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塔河油田至库车重油外输管道扩建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境内,新建从雅克拉装车末站至库车末站的原油外输管道,管道长44.62km。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近年来,塔河油田原油产量得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09年计划产量659.0×104t/a,按照发展规划,原油产量还会进一步增长。根据塔河油田重质油产量情况,为了满足原油改质加工能力的需要,中石化股份公司确定在塔河分公司目前加工220×104t/a塔河原油的基础上,扩建140×104t/a延迟焦化和140×104t/a汽柴油加氢精制,使总加工原油能力达到500×104t/a,原油外输规模也随之增长。 目前塔河油田向塔河分公司供油的输油系统是按照库车原有加工能力配套设计,现有管线雅克拉装车末站至库车末站设计输量220×104t/a。现有输油管道系统已不能满足塔河分公司扩建后对油量的需要,因此实施塔河油田到塔河分公司输油管道的扩建是十分必要的。 本项目新建从雅克拉装车末站至库车末站段管道,管径为DN350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HFW),设计输油规模200×104t/a,长约44.62公里,管线保温层采用40mm厚泡沫黄夹克。 新建管道与现有管线平行敷设,同时运行,向塔河分公司输油规模500×104t/a。新建管道沿途所依托2#中间站为加热站的运行方式,雅克拉装车末站、2#中间站和库车末站根据工艺需要进行相应扩建。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1033.72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管线与阀门连接处、储油罐挥发产生的烃蒸汽及加热炉燃烧系统产生的废气等。由于管线投产时须经严密性试压,原油经过稳定及大罐抽气处理,并采用浮顶油罐,挥发产生的烃蒸汽很少,根据预测,150m以外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限值4.0mg/m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另外加热炉采用天然气做为燃料,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以及生活污水委托特种工程管理中心环保站统一收集后送往塔河油田二号联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含油污水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94)中的有关标准后用于回注地层,不会对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正常生产情况下,各站场噪声均不超标,且周边无噪声敏感点,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在雅克拉装车末站、2#中间站及库车末站都有固体废物产生,主要来自油罐清理产生的罐底油泥等。对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拉运至塔河油田一号固废填埋场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正常生产情况下,原油通过密闭管道输送,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站场建设对各类土壤的永久性占用,运行期内将改变土地原有利用方式。由于本项目新增占地小,因此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从污染的角度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不大。 根据管道建设的特点,对植被及生存环境的影响时段分施工期和运行期。施工期影响为主要包括勘探阶段车辆对土地地表扰动破坏,管道建设、伴行路、站场等建设中对占用地段植被的一次性破坏、扬尘和污染物排放等影响。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对土地地表扰动和占用。运行期主要表现为站场的永久占地、人为破坏及可能产生泄漏事故下引起的火灾等。 本项目正常运行期间,不会对当地野生动物的栖息分布造成影响;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仅限制在事故状态下。在意外事故状态下,不同的泄油量和不同的敏感地带,可造成不同的影响结果。由于本项目管道穿越段均为季节性河流或退洪沟,因此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主要风险事故主要为原油泄露。经计算确定本工程环境风险值为3.0×10-6/年,远低于行业风险统计值8.33×10-5/年,因此本工程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根据预测,确定本工程原油泄露损伤半径为170m,根据各站场油罐区分布情况,各油罐区在此范围内均无居民点分布,影响对象主要是站场工作人员,针对项目特点及周边环境特征,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在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各项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塔河油田重质原油外输系统扩建工程的环境风险影响可降至最低。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原油储运系统采用管道密闭输送及内浮顶罐,从工艺上极大的降低了油气挥发,管道及设备均进行防腐处理保证安全运行。站场加热炉采用高效清洁燃料,废气引高排放,各种污染物排放量均低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雅克拉装车末站、2#中间站和库车末站的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均外运至塔河二号联合站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治理措施 各站场产生的含油污泥排放到密闭容器内,经过浓缩干化后,最终清运至塔河油田一号固废处理场处理。 4)噪声减缓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优质机泵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可设置于地下式泵房内,或采取建构物遮挡等减噪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能够贯彻“清洁生产”原则,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加强生产管理,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的国家排放标准,可将工程的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基本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为方便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能全面了解本次评价工作以及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特编写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日内,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环评中心进行查阅,提出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库车县居民、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影响;项目对受访者个人的影响;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关注程度;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466号中石化西北石油科研生产园区A512室 邮
编:830011 联
系
人:方永国 电
话:0991-3166248 2)评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环评中心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邮编:830002 联系人:杨海峰 电话:0991-2358849 传真:0991-2300943 Email:xjbthpzx@163.com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1年8月25日 塔河油田至库车重油外输管道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塔河油田至库车重油外输管道扩建项目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境内,新建从雅克拉装车末站至库车末站的原油外输管道,管道长44.62km。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近年来,塔河油田原油产量得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09年计划产量659.0×104t/a,按照发展规划,原油产量还会进一步增长。根据塔河油田重质油产量情况,为了满足原油改质加工能力的需要,中石化股份公司确定在塔河分公司目前加工220×104t/a塔河原油的基础上,扩建140×104t/a延迟焦化和140×104t/a汽柴油加氢精制,使总加工原油能力达到500×104t/a,原油外输规模也随之增长。 目前塔河油田向塔河分公司供油的输油系统是按照库车原有加工能力配套设计,现有管线雅克拉装车末站至库车末站设计输量220×104t/a。现有输油管道系统已不能满足塔河分公司扩建后对油量的需要,因此实施塔河油田到塔河分公司输油管道的扩建是十分必要的。 本项目新建从雅克拉装车末站至库车末站段管道,管径为DN350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HFW),设计输油规模200×104t/a,长约44.62公里,管线保温层采用40mm厚泡沫黄夹克。 新建管道与现有管线平行敷设,同时运行,向塔河分公司输油规模500×104t/a。新建管道沿途所依托2#中间站为加热站的运行方式,雅克拉装车末站、2#中间站和库车末站根据工艺需要进行相应扩建。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1033.72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管线与阀门连接处、储油罐挥发产生的烃蒸汽及加热炉燃烧系统产生的废气等。由于管线投产时须经严密性试压,原油经过稳定及大罐抽气处理,并采用浮顶油罐,挥发产生的烃蒸汽很少,根据预测,150m以外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限值4.0mg/m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另外加热炉采用天然气做为燃料,污染物排放量较少,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以及生活污水委托特种工程管理中心环保站统一收集后送往塔河油田二号联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含油污水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94)中的有关标准后用于回注地层,不会对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正常生产情况下,各站场噪声均不超标,且周边无噪声敏感点,不会造成噪声扰民。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在雅克拉装车末站、2#中间站及库车末站都有固体废物产生,主要来自油罐清理产生的罐底油泥等。对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拉运至塔河油田一号固废填埋场进行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正常生产情况下,原油通过密闭管道输送,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站场建设对各类土壤的永久性占用,运行期内将改变土地原有利用方式。由于本项目新增占地小,因此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从污染的角度看,对土壤环境的影响不大。 根据管道建设的特点,对植被及生存环境的影响时段分施工期和运行期。施工期影响为主要包括勘探阶段车辆对土地地表扰动破坏,管道建设、伴行路、站场等建设中对占用地段植被的一次性破坏、扬尘和污染物排放等影响。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对土地地表扰动和占用。运行期主要表现为站场的永久占地、人为破坏及可能产生泄漏事故下引起的火灾等。 本项目正常运行期间,不会对当地野生动物的栖息分布造成影响;对野生动物的影响仅限制在事故状态下。在意外事故状态下,不同的泄油量和不同的敏感地带,可造成不同的影响结果。由于本项目管道穿越段均为季节性河流或退洪沟,因此对水生生物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主要风险事故主要为原油泄露。经计算确定本工程环境风险值为3.0×10-6/年,远低于行业风险统计值8.33×10-5/年,因此本工程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根据预测,确定本工程原油泄露损伤半径为170m,根据各站场油罐区分布情况,各油罐区在此范围内均无居民点分布,影响对象主要是站场工作人员,针对项目特点及周边环境特征,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在做好环境风险事故的各项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塔河油田重质原油外输系统扩建工程的环境风险影响可降至最低。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原油储运系统采用管道密闭输送及内浮顶罐,从工艺上极大的降低了油气挥发,管道及设备均进行防腐处理保证安全运行。站场加热炉采用高效清洁燃料,废气引高排放,各种污染物排放量均低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雅克拉装车末站、2#中间站和库车末站的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均外运至塔河二号联合站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治理措施 各站场产生的含油污泥排放到密闭容器内,经过浓缩干化后,最终清运至塔河油田一号固废处理场处理。 4)噪声减缓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的优质机泵设备,对于高噪声设备,可设置于地下式泵房内,或采取建构物遮挡等减噪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能够贯彻“清洁生产”原则,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和加强生产管理,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的国家排放标准,可将工程的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本工程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基本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为方便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能全面了解本次评价工作以及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的环境影响,特编写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日内,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环评中心进行查阅,提出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库车县居民、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建设项目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对当地经济的影响;项目对受访者个人的影响;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关注程度;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长春南路466号中石化西北石油科研生产园区A512室 邮
编:830011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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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方永国 电
话:0991-3166248 2)评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环评中心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邮编:830002 联系人:杨海峰 电话:0991-2358849 传真:0991-2300943 Email:xjbthpzx@163.com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1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