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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养至基诺山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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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6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养至基诺山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众参与公示

1 建设项目概况
景洪市勐养至基诺山公路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境内,为县道X182线(勐基线)的主要路段,是西双版纳州重要的区域路网公路之一,是景洪市区域经济、民族文化发展的大动脉,是基诺族乡对外联络的主要通道公路,是云南省公路网中老国道214线与老国道213线的一条横向连接线,是景洪市旅游东环线的主要路段,路网作用十分显著。
本项目路线起于勐养镇茅草地,接国道G8511线K5+590,止于新司土巴朵村。改建路线全长10.4公里,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标准改造,路基宽12.0米;公路新增永久占地29.3hm2;沥青混凝土路面128.128千m2;排水及防护工程6.368万m3;无大、中桥,有小桥65米/4座;涵洞11道(1道石拱涵和10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通道23道;维持原有跨线桥(人行天桥)1处,全线共设置平面交叉16处(与四级以上公路平交5处,与乡村公路平交11处)。估算总金额14240.16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369.25万元;2011年11月开工,2012年12月完工,共14个月。

2 环境现状
2.1社会环境
(1)项目区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部,项目直接影响区涉及勐养镇和基诺族乡。该区域经济发展相对较好,各种自然资源及矿产资源丰富,民族众多,文化产业发展较快,居民生活质量状况较好。
(2)拟改建公路右侧紧靠基诺山寨,与道路中心线最近距离为10m。
(3)拟改建公路评价区不压覆矿产资源,也不涉及文物古迹。
2.2生态环境
(1)拟改建公路基本沿老路走廊带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
(2)据现场调查及统计,评价区内共有土地面积624hm2,其中林地最大,占评价区土地面积的41.52%;其次是荒草地和园地,分别占20.58%和17.63%。其它都小于12%。
(3)评价内出现的自然植被包括雨林(季节雨林次生类型)、热性竹林和稀树灌木草丛;人工植被主要是橡胶林、薪炭林和果园。据统计,评价区内共有植被面积585.15hm2,占评价区总面积的93.77%。其中自然植被占39.10%,人工植被占60.97%,说明评价区人为开发早,地带性植被已为人工植被所取代,现存植被类型、功能单一。
(4)据调查,拟改建公路评价区内主要维管束植物有82科216属298种,其中蕨类植物16科19属27种,种子植物66科197属271种;经过实地调查,拟建道路沿线评价区内未见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也未见名木古树。
(5)拟改建公路沿线是人为活动频繁、开发程度较高的区域。从整体上看,评价区内动物种类贫乏,数量稀少,物种多样性不丰富,未发现仅在当地分布的特有种类、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类。
(6)拟建公路沿线经济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沿线农作物较少,仅在拟建路线起点附近较为平坦,种植了一些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拟改建公路沿线评价区内不涉及基本农田。
(7)拟改建公路属山岭区,沿线以城镇和橡胶林、荒草地和农耕地等人工景观为主,景观环境较协调。
2.3水环境
( 1)拟建项目涉及勐养河流域水体和补远江流域水体。沿线无大的工业企业分布,无集中的工业污染源。沿线污染源主要是村寨的生活生产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
(2)根据《云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经西双版纳州环保局确认,2条小河无功能区划,涉及的勐养河流域主要功能为饮用一级,补远江流域主要功能为饮用二级,参照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和Ⅲ类标准。
(3)根据监测,流经K1+400石拱桥处勐养河流域水体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流经K9+500石板桥断面处补远江流域水体地表水中氨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超标0.62倍,主要与此地表水流经基诺族乡,生活废水直接排入河道有关。
2.4空气环境
(1)拟建公路沿线主要是农村区,属非污染农业生态环境区,没有大中型工矿排污企业,没有集中的污染源,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2)途经基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的TSP和NO2监测指标能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可满足环境要求。
2.5声环境
(1)据现场调查,拟建公路沿线主要为农村区,沿途工矿企业少,村庄分散。环境噪声源主要为交通噪声、生活噪声,不存在集中的、工业化的噪声源。
(2)声环境敏感点主要包括5个居民点、1个学校和1个卫生院。
(3)现场监测的茅草地、巴坡村和基诺族乡声环境现状监测值昼间在56.1~63.9dB(A)之间,夜间在47.3~54.7dB(A)之间。均能满足声环境标准;交通噪声在距离公路40m处就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 环境影响评价
3.1社会环境
(1)本项目的建设对连接国道干线、完善西双版纳州公路网络,促进沿线各乡镇经济的发展、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景洪市旅游资源的开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拟建项目推荐线与沿线的城市规划基本一致,对城市规划建设无影响。
(2)项目线路较短,永久征地面积较小,尤其是林地,共占用9.34hm2,占总征地面积的20.17%。但从宏观来看,工程占用的林地是沿线各乡镇耕地比例小(0.014%)项目占地对各乡镇社会经济不会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
(3)项目施工期,施工车辆的进出及对现有道路的占用会给沿线的居民出行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运营期,道路不封闭,只要做好有效管理和有关标志设置,不会对两侧的居民生产生活带来大的阻隔影响。
(4)项目建设能促进当地旅游发展,尤其对基诺山寨的旅游发展具有带动作用;项目建设不存在矿产资源和文物古迹的影响。
3.2生态环境
(1)拟改建公路共占地46.29hm2,其中:永久占地36.57hm2,临时占地9.72hm2。从占地类型划分,拟改建公路永久占地以荒草地、交通用地和旱地为主;临时占地以荒草地和林地为主。永久占用的土地类型与沿线区域对应类型的土地总面积相比而言都很小,对沿线区域的土地利用现状格局不会造成较大影响;临时占地待施工结束后均能采取合适的复垦、复土、植物措施等恢复植被,所以临时占地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工程建设破坏的植被总面积37.75hm2,不占用季节雨林,占用类型包括稀树灌木草丛、农田植被(包括水稻和玉米、蔬菜)、经济林(包括橡胶和果园)。其中损失面积最大的是经济林,占损失总面积的63.66%,其次是稀树灌木草丛13.67% ,农田植被损失面积相对较小,占4.20%;营运期,随着公路沿线边坡的绿化带的形成及各项水保措施的逐步实施,公路沿线影响区的生态功能将逐步恢复。
(3)评价区内无国家级、省级保护动植物,公路建设仅会造成暂时性物种数量的减少,但不会造成任何物种的灭绝。
(4)公路建设中的高填深挖路段、跨越水体的桥梁工程及渣场和临时施工场地等会对沿线的景观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影响在施工期尤为明显,运营期的不利影响很小。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做好施工期的防护,尽量避免、减小工程建设对沿线景观造成的不利影响。
(5)本项目砂石料全部外购,符合环保要求;拟设置弃渣场4处,临时施工场地3个,所占土地类型均为林地和荒草地,未占用河道、基本农田水田,也不涉及敏感点,因此,从占地角度分析,弃渣场和临时施工场地选址是可行的。
3.3水环境
(1)拟建公路施工将不可避免地对沿线水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桥梁施工、沿水体路段施工、施工场地生产废水等方面。
(2)主体工程计划采用租用民房的方式进行,不另行建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进入当地民房原有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置。不会对水体的污染造成影响。
(3)拟改建公路工程设有小桥67米/4座,主要为跨越山沟桥。其中加固拼宽利用2座,拆除新建2座。水体中不设置桥墩。桥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钻渣及泥浆,若随意排放,待雨季来临时将造成水土流失,继而对沿线水体造成影响。因此,桥梁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定,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桥梁施工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
(4)拟改建公路有5543m的路段沿勐养河流域水体和补远江流域水体,施工时,由于路基和桥梁的施工将造成水土流失。因此在沿水体路段施工中,要加强环境管理,禁止废方进入河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做到“边施工,边防护”。
(5)拟建公路将布设3个临时施工场地(K0+000、K6+300、K8+100),其中包括预制场、拌和场与堆料场。临时施工场地生产废水主要为拌和场和预制场的生产废水。应将产生的废水收集后设沉淀池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添加中和剂,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6)拟改建公路日均桥面径流量在0.53-0.95 m3/d之间;日均沿河路段路面径流量在3.82-51.82m3/d之间。应设计采用桥面雨水收集池,以及在路面横坡斜向背水一侧,设计单侧排水系统,临水一侧路缘建设连续拦水带等措施减轻对水环境的影响。
(7)管理所污水设置隔油池、化粪池,外加格栅处理器进行处理。
(8)营运期因车辆事故造成有毒、有害物质外泄,在未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的情况下,致使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地面水体而造成污染事故。为防止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时对河流水质造成污染,对本项目跨越水体的桥梁护栏进行强化、加固设计,并设置桥面径流收集处理设施,避免径流直接排入水体。
3.4空气环境
(1)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粉尘和道路扬尘。根据调查所有敏感点距离拟改建公路都在40m范围内,施工产生的粉尘和道路扬尘都会对其造成影响,必须采取洒水、建立隔离栏等措施减轻影响。
(2)拟建公路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因沥青外购,仅涉及铺摊,影响较小。
(3)拟建公路各路段在营运近期、中期和远期的NO2高峰小时浓度值和日均值浓度在距路中心线20m处即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规定的限值。
(4)通过预测分析,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距路中线20m以内3个敏感点(巴飘村、基诺族乡、芭朵村),在营运远期可能会出现NO2超标现象。
3.5声环境
(1)根据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预测表明:昼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50m以外(≥50m)可以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夜间施工机械噪声在距施工场地280m以外(≥280m)可以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
(2)拟建公路施工作业点多,施工噪声源分布广泛。从噪声的影响特性考虑,施工噪声影响主要产生于昼间,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只要施工停歇或结束,这类影响即消失,属于短期影响,但必须注意作业时间,如果违反施工规定,将会影响到沿线施工区附近居民的休息。
(3)按照4a类标准,拟建公路营运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分别为20m、20 m、20 m。近期、中期、远期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40m、40 m、60 m;按照2类标准,运营近、中、远期昼间达标距离为20m、40m、40 m。近、中、远期夜间达标距离分别为60m、80m、80m。建议在今后规划时,该路段不要在距离公路80m范围内设置居民区。
(4)根据预测,营运初期(2013年),沿线各关心点昼间均达标,夜间基诺族乡卫生院、基诺族乡中心完小、巴朵村超标,超标范围在0.6~2.0 dB(A),其余敏感点均达标;营运中期(2019年),沿线各关心点昼间均达标;夜间基诺族乡、基诺族乡卫生院、基诺族乡中心完小、巴朵村超标,超标范围在0.4~3.5 dB(A),其余敏感点均达标;营运远期(2027年),沿线各关心点昼间均达标;夜间基诺族乡、基诺族乡卫生院、基诺族乡中心完小、巴朵村超标,超标范围在3.6~5.6 dB(A),其余敏感点均达标。需对超标的敏感点实施减噪措施。
3.6固体废物
(1)施工弃渣:本工程产生弃渣41.45万m3,拟布设4个存弃渣场接纳所有弃渣。只要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弃渣不会对环境造成的较大影响;施工期共产生182.5t,应在租用民房的施工营地处设置垃圾收集设施,配备清扫人员,并委托景洪市和基诺族乡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2)管理人员每年产生垃圾2t。产生的垃圾原用已有的垃圾收集设施进行处置,并委托景洪市和基诺族乡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和清运垃圾至垃圾场统一处理,禁止随意堆放或乱扔垃圾。

4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1社会环境
做好占地补偿工作;减少对农灌沟渠的干扰,合理设计涵洞的位置及数量;在路线经过村庄的施工路段设置安全警示牌;在靠近居民点的深挖段施工时须预先做好拦挡措施和安全通告;营运期做好深挖路段的维护工作。
4.2生态环境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土地及征占林地手续;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防止因道路修建造成的水土流失;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率。
4.3水环境
做好路面截排水沟的设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粪便要集中处理,禁止新建排污口;施工营地设置旱厕和垃圾池;道路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要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进入河道;道路管理所的污水排放应经过处理后满足海东城市新区的污水管网系统的接纳标准。
4.4空气环境
运输材料的道路、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洒水措施,防止扬尘;上路的车辆做到汽车尾气达标排放。
4.5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06∶00这一时段施工;在通过村庄、居民区等路段设置禁鸣标志;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绿化措施和隔声屏障措施以降低影响。
4.6风险预防和应急措施
建立公路危险品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制定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步评价结论
拟改建公路是西双版纳州重要的区域路网公路之一,是景洪市区域经济、民族文化发展的大动脉,是基诺族乡对外联络的主要通道公路,是云南省公路网中老国道214线与老国道213线的一条横向连接线,是景洪市旅游东环线的主要路段。
该公路的建设符合当地规划发展的要求,也不涉及环境敏感区。虽然在施工期间与营运期间将不可避免的对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景观环境、社会环境以及水土流失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业主与承包商能够在施工期、营运期认真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所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扎实做到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公路主体工程的“三同时”,该公路建设项目在施工营运过程中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控制的,各项污染因子会控制在相对应的标准限值之内。因此,只要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该公路的建设从环境保护方面论证是可行的。

6 索取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需要对本项目深入了解的话,可于2011年9月20日以前来电来信索取报告书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6.1建设单位
    景洪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徐建伟          电话:13759254333         
通信地址:景洪市庄洪路4号                  邮编:666100
6.2环评单位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马豫    电话:0871-4125079           传真:0871-4125079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气象路王家坝23号

7 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对路线走向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2)道路建设中您关心的环境问题?
   (3)您对报告书中针对环境影响采取的保护措施有何建议?
   (4)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其他的意见和建议?

8 公众意见提出方式和时间
   (1)方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2)时间:请于2011年9 月20日前提交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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