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恒立购物广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保公告(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固安恒立购物广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公示期限为2011年8月16日~8月30日,共15日。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固安恒立购物广场项目;
项目地址:固安县固马路与引清干渠交界处的东北角;
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86807万元;
建设内容:包括购物中心,服装皮草城、小商品城、珠宝交易中心、丝绸交易中心和商务休闲娱乐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3340 m2,建设用地面积为43200m2,建设面积为240000 m2。
工期安排:本工程计划建设期限为36个月,预计于2011年7月动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问题:主要包括建筑物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施工阶段的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噪声及工程装修产生的粉尘、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
运营期环境问题: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排放的影响;进出的汽车尾气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餐饮业厨房油烟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中央空调、风机等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等的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分别提出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管理措施,并提出水土保持方案的建议;采取推荐的洒水抑尘等技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合理布局,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施工期设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设置隔油池、临时沉淀池;修建排水沟或者撇水沟。建筑垃圾、工程弃土运往指定的弃土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时清运。
运营期的环保措施:加强绿化建设,选择具有防尘功能的速生树种;立专用烟道,油烟经抽油烟机排入烟道内升至楼顶排放;区内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安装污水管网与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建议采取中水回用措施,回用于绿化灌溉、道路、停车场浇洒等用水环节;加强机动车辆的管理;加强卫生管理,及时进行地面的清扫、维护;将噪声设备置于地下室放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有水土流失、水污染、噪声影响及大气污染等,其中最重要的影响是施工期的水土流失、施工噪声和扬尘,运营期的噪声影响和水污染等。本项目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实施后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满足居民消费需求,解决就业问题,其产生的环境影响在采取合理措施治理后,对周边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是否知道本项目建设;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如何;该项目的建设对您造成的不利影响;您对本项目在建设期与运营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是否支持本项目选址在本地建设;您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及改善环境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前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索取阅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众如需补充相关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联系。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固安县恒立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庆卿 联系电话:13731605847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明工 联系电话:15001198718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将在项目所在地,通过访谈、问卷调查、现场公示及网上公示的形式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以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本工程的意见发送至以下邮箱:46026090@qq.com;或来电:15001198718。并可登陆网站http://www.eiafans.com,随时关注本项目环评成果进展情况。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2011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