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市民政局兖州市新建殡仪馆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兖州市民政局兖州市新建殡仪馆建设项目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已经委托青岛大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兖州市新建殡仪馆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位于兖州市漕河镇,南界至漕河、大安交界漕河段,北界至南界257米处,西界为西铺路北延段绿化带,东界至坟地,该地点距离城区中心18公里。项目占地面积120亩(折合79920m2),总建设面积约24265m2,共分为三个区域,包括办公生活区、追悼告别区和火化区。 其中:三层办公室大楼3900m2,告别大厅4200m2,灵骨塔1:7116m2灵骨塔2(含祈祷空间):2025m2,火化车间1920m2,冷冻区1728m2,机房384m2,连廊907m2,殡仪车库1127m2,遗物火化区324m2,家属等侯区634m2等,环境绿化31516m2,购置相关设施及修建停车场。 该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设备噪声、交通噪声和施工扬尘会对周围居民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建成后的主要污染物为火化机尾气、停车场汽车尾气、生活污水及火化机风机运行、汽车运行及悼念活动的噪声,对周围居民影响很小。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兖州市民政局 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1395374223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青岛大学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0537-239486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五、征询事项
主要征求受工程影响的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好的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单位。
六、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