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鑫和件杂货码头工程研究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鑫和件杂货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鑫和件杂货码头工程 项目概要:珠海港高栏港区在珠海市西区的崖门、虎跳门出海口处。拟建码头位于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岸线位于粤裕丰配套码头5000吨级泊位南端延长线上。本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1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和1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岸线长270m,年计划吞吐量90万t,货种为钢厂原材料,及辅助材料件杂货和石灰石等散货,考虑到远期发展水工按50000吨级泊位预留。建设5000吨级连接航道一条,外接15万吨级干散货码头进港航道。 二、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珠海鑫和码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6-6299163 三、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4号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89022782 传 真:020-89024336 四、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内容为: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3)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