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国资-江阳名居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环发〔2006〕28号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拟通过公示实现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中。 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国资-江阳名居项目已在项目委托进行环评后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目前该项目环评报告初稿已由评价单位完成,因此在网站上进行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国资-江阳名居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经营[K7210]; 建设地点:浦口区泰山街道北河以南,文浦路以东,和浦路以北,浦园路(柳州南路)以西; 投资总额:5.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955万元,占总投资的1.7%; 占地面积: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51769平方米; 建筑面积: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334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2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217平方米; 绿化面积:建设项目绿化面积19672平方米,绿化率38%; 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国资-江阳名居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17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34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2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217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1)多层住宅:位于和浦路与文浦路一侧,共四栋六跃七层,为花园式小洋房,面积为135-180m2/户,共108户,两户一电梯。负一层为休息室、健身房、非机动车库。 (2)高层住宅:位于浦园路与北河一侧,共五栋17层,共612户,其中70-90m2为204户,90-120m2为136户,120-130m2为136户,130-140m2为102户,140m2以上为34户。三户一电梯。负一层为非机动车位。 (3)商业建筑:位于浦园路一侧,共独立两栋两层(局部三层)建筑,建筑面积为3785平方米,商业用房待具体功能布局确定后由入驻业主依据环境管理要求,另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符合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为多层住宅、高层住宅及配套商业,占地面积约517690m2,建筑面积约133434万m2,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之列,属于允许开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 2.符合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 建设项目位于浦口区泰山街道北河以南,文浦路以东,和浦路以北,浦园路(柳州南路)以西,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市政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通讯管网的接入条件均兼成熟。根据南京市浦口区用地规划,所在地区为规划中的二类居住用地、商办混合用地。因此,建设项目总体上符合南京市浦口区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建设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废气达标排放;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与一般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汇入市政管网,经桥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最终排入长江;场界噪声达标;所有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绿化面积达到38%。建设项目符合南京市环保规划要求。 3.总量控制 本项目建成后,年产生废水164694吨,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南京市桥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指标中平衡。 4、污染物排放达标可行性 建设项目所用燃料拟为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烧产物基本为CO2和H2O,可以直接排放;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自行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由楼内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达标;若项目商业用房进驻餐饮业,则商铺餐饮油烟废气依据《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要求采取净化措施,然后统一进入主楼预留的内置式独立墙体内烟道,引至主楼顶高空达标排放;项目地下车库通风排口的位置设于绿化区内,布局合理;加强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建设恶臭物质产生。预计经以上环保措施,本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内污废水经收集预处理后汇入市政管网,经南京市桥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最终排入长江;主要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室内和楼顶,并且部分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 5、 周边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1)本建设项目周围均为房地产或商业项目,无工业生产,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2)经预测,周围道路汽车尾气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3)经监测,建设项目周围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6、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相符性 本项目建成后,废气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污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处理后一并收集后汇入市政管网,经南京市桥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长江,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室内和楼顶,并且部分采取了减振、隔声等措施,场界噪声影响值不会改变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要求,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较小;项目所产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下降。 7、清洁生产与节能建筑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尽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建筑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建设高质量、高品质的节能建筑。 8、公众参与 被调查人群中,绝大多数人对本项目持支持态度。在提出建议和意见中,大部分内容的重点是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保证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符合相应的标准,降低对周围居民的生活影响,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9、总结论 本项目为南京国资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国资-江阳名居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排放达标,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通过网站或者联系评价单位以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评价单位: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82号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5-83305855转8007 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18至21层 传真:025-83305855转8003 E-Mail:ljmzhou@yahoo.com.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对于本项目的环保基础设施落实情况;目前项目排水状况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对于本项目污染状况的了解,对本项目建设状况、本项目排污状况、本项目污染防治等问题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直接致电评价单位 (2)将意见传真至评价单位 (3)发送电子邮件至评价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2011-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