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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屠宰及冷鲜肉加工和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生猪屠宰及冷鲜肉加工和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年屠宰35万头生猪加工及配套设施设备改造建设;
(2)年分割15万头优质冷鲜肉加工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3)5000吨国家级猪肉储备冷库及配套设施建设;
(4)猪肉深加工及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5)冷藏配送车辆10辆。
二、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
原有燃煤锅炉改为电锅炉,项目产生废气主要是焚烧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及无组织排放产生的恶臭。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各车间产生的生产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水等,交易大厅、待宰车间、屠宰车间产生的不含油污的废水排入沼气池作为沼气池补充水使用,离子交换树脂再生水作为地面冲洗水使用,其余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置后排入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自建3.3km管道送入花溪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陈亮河。
(3)废渣:
本项目产生的粪便、肠胃内容物、污水站产生的污泥等送入沼气池发酵,弃脏及不可食肉使用焚烧炉焚烧,沼渣及焚烧炉炸用于周边农田作为废料使用,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填埋场。
(4)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活猪叫声、机械设备机械噪声、风机及冷库压缩机产生的噪声等。由于项目位于乡村,且居民户距离较远,不产生影响。在项目噪声源安装减噪设备,以保障员工的工作条件。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生猪屠宰及冷鲜肉加工和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总平面布设合理,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报建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大纲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报告审批完成后,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贵州巨农肉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3714888
环评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58673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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