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王佐镇南宫村北路市政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丰台区王佐镇南宫村北路市政工程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西起张各庄路,东至规划南宫一号路,全长2098.77m;设计车速40km/h,红线宽度30m,在桩号0+946.85处与现况牤牛河相交。本项目道路横断面设计采用一幅路型式,中间车行道宽度为16m,机、非混行,布置一上一下两条机动车道和外侧非机动车道,两侧人行道各宽4.5m(含树池),人行道外侧各为2.5m宽路侧绿化带。
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工程及其配套市政工程,配套市政工程包括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雨污水、中水、给水等市政管线工程等。本项目预计2012年3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建成通车。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7938.02万元,拟由王佐镇人民政府自筹资金解决。
三、公示简本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获取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2011年9月9日至2011年9月23日。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丰台区王佐镇南宫村北路市政工程的建设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划以及丰台区王佐镇总体规划及道路路网规划,本项目的建设是完善路网规划的需要。项目建成后,对促进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的开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将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利于改善项目周边交通条件、方便当地居民出行、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车辆尾气对道路沿线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相对较小,范围不大;另外项目建成后尽管噪声有所增加,但经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后可使其降到最低限度。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切实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尤其应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声环境保护措施,在此基础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长青路99号
邮编:100074
联系人:许工
电话:010-83316621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国环评证甲字第1006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
邮编:100085
联系人:孙工
电话:010-62849771,62954920-803
传真:010-62939353
电子邮件:suntaohuanbao@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公众意见 )
2011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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