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花园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九洲花园新建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总占地面积45675.1m2,总建筑面积171253.53m2,其中计容积率面积136452.84m2(其中:住宅面积128505.23m2,商铺建筑面积7560.76m2,配套用房面积386.85m2),不计容积率面积34800.69m2(其中:地下车库面积30235.78m2,架空层面积4564.91m2)。规划住户1109户,配套有垃圾房、配电房、备用发电机房等设施,项目建筑密度30.7%,建筑容积率2.987,绿地率35%,配建停车位1156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粤府(1994)第57号文等有关法规,该项目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评承接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项目扩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环评导则的要求,进行社会区域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 2、进行项目污染源分析、提出污染防治、减小环境影响,从产业政策、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区域规划、平面布置等方面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二、环评工作程序和审批程序 环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中山市环保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程序为:评审→审查→批准。具体描述为,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后,向中山市环保局提出申请,中山市环保局委托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市环保局在内部审查,审查无异议后作出批复。 三、联系方式 为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特向该区域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征求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欢迎相关行业专家对项目污染防治以及环境保护提出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2011年7月18日前通过下述联系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投资人。 环评机构的名称: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联系人:王先生 地 址:株洲市纺织路27号 联系电话:13928119520 E-mail:wy_226@126.com 建设单位:中山市小榄镇盈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 13925398339 传 真:0760-88220546
中山市小榄镇盈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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